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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建委在与基层单位和建筑业企业调研交流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被收取或冻结的资金可达近千万元,占用了大量的企业流动资金,导致施工企业的运转出现问题,严重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为减轻建设施工企业负担,青岛市城建委牵头,联合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入区、市管理的通知》,努力为企业创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良好生存和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各区、市建设、交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本着“服务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规范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水利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入区、市承揽业务管理,取消收缴保证金的制度,已收缴或冻结的保证金应于2012年10月1日前返还给企业或给企业解冻。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入区、市登记时,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得要求另行设立分支机构。 为确保通知的贯彻落实,市城建委建管局近期对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还、解冻保证金情况进行了督促核实。目前,除崂山区和高新区未实行保证金制度外,各区市均按要求开始给企业办理返还手续,已经对239家施工企业的保证金进行了返还或解冻,涉及金额达1.5亿元,另有78家企业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其入区、市保证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金额2980万元。(记者 冯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