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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带奶米粉被查 香港海关冲调后呈糊状认错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3-03-20 10:27:29 字号:TT

  昨晚的最新消息是,香港海关承认,深入了解才知道“奶米粉”不受新规所限定。香港海关接受人民日报记者葛瑜玮采访时表示,经深入了解,奶米粉经冲调后呈糊状,不受《修订规例》规管。

  从本月1日开始,香港实施限制赴港游客带奶粉出境的新措施,来自南京的网友“南觉觉”,像很多人一样,记住限带内容为“两罐”、“总重不超1.8公斤”、“3岁婴幼儿以下奶粉”,可她在返回时因带4罐奶米粉被查了。昨晚的最新消息是,香港海关承认,深入了解才知道“奶米粉”不受新规所限定。

  因为带米粉被查了

  3月15日,“南觉觉”和同事由深圳福田口岸出关赴香港,返程时她因带了2罐奶粉、4罐米粉被查。原来,她买的某品牌米粉罐上写着“金装奶米粉”,香港海关人员告诉她,因买的米粉是奶米粉,有奶的含量,所以加起来是超过限量的。“南觉觉”称,在香港购婴儿米粉前,曾向身着海关制服的工作人员询问可否带婴儿米粉,得到的答复是没有限制。之后,她交了1000港币,将自己保释了出来,返回南京。“南觉觉”将自己的经历在微博上发出来,被转发2万多次。

  新规绕口很多人没看仔细

  记者昨晚打通香港海关的总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确有此事,因为“南觉觉”超带的配方粉不多,所以罚金不会很多,大约是一两千港币;截至3月15日,自本月1日限带奶粉出境新措施实施后,共有11宗违规定罪个案,罚款由500至5000港元。香港特区政府颁布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主要内容是:禁止任何人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该人士已获发出口许可证。这里面提及的“配方粉”不仅指婴幼儿食用奶粉,还指“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的粉状物质;及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

  昨晚的最新消息是,香港海关承认,深入了解才知道“奶米粉”不受新规所限定。香港海关接受人民日报记者葛瑜玮采访时表示,经深入了解,奶米粉经冲调后呈糊状,不受《修订规例》规管。

  那么,一位经常到香港的深圳“奶爸”兰先生分析,香港此条规定较为绕口,很多人没有仔细看完,只是大记得限带“两罐”、“总重不超1.8公斤”的奶粉,没注意“包括奶粉或豆奶粉”的内容,当然更不会记得类似糊状的含奶物质也不能带了。他自己曾在新规实施后赴港,一次性“安全”带回3罐奶粉,其中有1罐是3岁以上儿童用的,“只要看清规定就不会被查了”,他强调。

  原是香港海关搞错了

  昨晚近9时,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15日,一南京女子因携四罐奶米粉出境在香港海关被扣,公开“叫屈”引发网络热议。香港海关接受人民日报记者葛瑜玮采访时表示,经深入了解,奶米粉经冲调后呈糊状,不受《修订规例》规管。奶米粉事件是一个特殊个案,执法部门会作适当跟进。

  但是,晶报记者发现,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网站曾指明,禁带奶粉“并不涵盖经冲调后没有呈现类似奶的物质的粉末,例如橙粉或由米、麦等谷物所配制的粉末”,网页的修订日期是“3月11日”,而“南觉觉”在15日被查,说明香港海关有关人员未及时掌握准确信息。(深圳新闻网/晶报王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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