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裸照威胁学生与其保持情人关系,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将学生强奸,2013年3月28日,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五年。
袁某在案发前为利辛县县城某私立中学初中部教师。2009年,袁某在利辛县某镇某中学教书,被害人小琴(1994年出生)在袁某的班上学习。由于小琴当时在学校里面住校,袁某经常邀请小琴到其家里玩,慢慢地两人产生了好感发展成情人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袁某用手机拍下了小琴的裸照。2010年的一天,小琴为了搞好学习不再想和袁某保持情人关系,遭到其拒绝。袁某还将拍下的裸照发给小琴的姐姐小妍和女同学程某。之后程某把袁某发给其照片的事告诉了小琴,小琴让程某不要搭理袁某。小妍也劝她不要再和袁某联系,但小琴没有听,继续与袁某保持性关系。
2012年10月18日晚上7时许,已在利辛县县城某私立中学教学的袁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利辛县县城某中学找小琴。当袁某看到小琴正在打同班一个男生的头时,袁某认为小琴与这个男生有什么关系而非常生气。于是将她带到其就读中学对面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院内,然后用手朝小琴脸上打了一巴掌并把她推倒在地上,用脚朝小琴的腰部踢了一下,踢过之后用手掐住小琴的脖子对其说:“我都想掐死你。”当小琴说头疼时,袁某又不顾她的反抗强行将其牛仔裤和内裤脱掉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小琴报警,袁某被抓获。(小琴、小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