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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官员在台猥亵男服务员 领导不该不汇报

来源:-- 2013-05-23 14:28:12 字号:TT

    原标题 [官员在台猥亵案,领导当真不知情?]

    5月21日,台湾TVBS电视台在其新浪官微发布消息称:广东深圳一名李姓男官员19日在台湾某酒店参加酒宴时,对男实习行李员出言猥亵并试图性侵。李姓官员被诉并赔偿18万台币,另被处以缓起诉3年。“李姓官员”被证实是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副书记李平山。

    龙岗街道办证实李平山19日参加了龙岗区的一个赴台考察团,原计划26日返回深圳。龙岗区政府则在21日晚9时45分通过官方微博@龙岗发布回应称:“我们关注到网络反映的李姓官员涉嫌在台猥亵一事,已要求涉事人立即返回说明情况,同时通过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南方都市报》5月22日)

    包括官员在内,作为个体的公民有什么样的性取向,实际上都值得尊重,至少不能仅此拿来取笑。香港艺人黄耀明、何韵诗等高调“出柜”,尽管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但舆论主流倾向于包容他们和她们的选择。因此,讨论此事,应避免“误伤无辜”。

    台湾媒体披露事件并很快在微博引发热议之后,深圳市龙岗区及其所属的、李平山所任职的龙岗街道办都采取了正面应对和回应。这种态度比起过去一些事件上的傲慢姿态或装聋作哑,要算是一种进步。但如果探究事件细节,仍然不难找出疑点。

    李平山参加的是龙岗区官方组织的赴台考察团,同团还有龙岗区其他官员;事件发生时的酒宴,显然是该考察团抵台后,台湾有关方面举办的欢迎宴会;事件发生后,被侵害者报警,台湾警方和检方都迅速介入。很显然,龙岗区赴台考察团其他人肯定在第一时间就了解了李平山晚宴期间的猥亵和性侵行为。

    外事无小事,台港澳事务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外事”,但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却一点儿也不亚于一般外事,这些是大陆公职人员应当了解的起码常识。那么,关键的问题出来了,同考察团的其他官员究竟有没有第一时间将情况向龙岗区乃至深圳市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如果没有进行汇报,那些官员显然违反了工作纪律,只能解释为帮李平山掩盖事件——但这种可能性太低了,深圳市龙岗区党政主要领导最近都进行了调整,赴台考察的一众官员如果隐瞒事件,就等于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

    另一种可能性则是,李平山的同团官员事发后向深圳市、龙岗区有关领导和台办进行了汇报,以及必要的请示。而且,好事不出门,八卦行千里,李平山卷入的这起事件,具备了官场八卦的所有关键要素,怎么可能在事发后的第二天(20日)、第三天(21日)都不传回到龙岗区,以飨同僚呢?不能不追问一句,龙岗区政府的官方微博@龙岗发布在事发第三天(21日)晚间以全然不知事件底细的口吻发布回应,究竟是不是在装傻、是不是在撒谎呢?

    是某些官员在拿前途开玩笑,还是有关部门早就知道了猥亵案的底细,却秘不示人,事情流传开了仍然装作“很傻很天真”呢?两者必居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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