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房处长”受贿案开审
蔡某涉嫌收受贿赂11.2万元
和一部iPhone4手机,其中有一张是五星级酒店的万元储值卡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记者 解亮
网上一度盛传,他一年里公款开房200多次,得了个“开房处长”的诨名,而东窗事发也和高频度开房不无关系。
不过,这一传言很快得到辟谣:他没用公款开房,但生活作风方面确实存有问题。
可能正是有了这层背景,昨天,原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下称“温州人社局医保处”)蔡某涉嫌受贿一案,关注的人还是挺多的。
检方指控,蔡某涉嫌收受了药店负责人麻某等8人共计11.2万元以及iPhone4手机一部。
很多昔日同事都来旁听
昨天上午9点40分,蔡某被带进了温州鹿城法院第九审判庭。
身穿黑白相间T恤和黑色长裤的他,看上去面容憔悴,表情有些紧张。
他一路都低着头,甚至没看旁听席一眼。
200多人的旁听席,几乎坐满了,很多都是他昔日同事。
蔡某,1970年出生,温州人。他曾任温州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2009年9月,被任命为温州人社局医保处处长。
实际上,网上疯传“开房处长”之时,蔡某已落马。
今年3月,蔡某就因生活作风问题、违反劳动纪律和个人银行账户往来有异常等情况,被温州市纪委通知谈话。
谈话期间,蔡某主动交代了受贿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事实。
温州当地媒体称,案发前一年多时间,蔡某用本人身份证开房记录多达80多次。
4月1日,蔡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收受高档酒店储值卡去开房
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蔡某利用担任温州人社局医保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医保定点机构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行政审批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给予温州都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麻某等8人帮助和照顾,让他们所在单位顺利成为温州市医保定点机构或温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蔡某涉嫌收受麻某等8人共计11.2万元以及一部iPhone4手机。
庭审中还透露,蔡某涉嫌收受贿款形式多样,有现金、超市卡、商场购物卡和香烟券等。
另外,他还收受了五星级酒店价值万元的储值卡。
起诉书提及,蔡某曾使用这张酒店储值卡,前往该酒店开房。
不过,蔡某和谁开房,为什么要开房等问题,庭审中并未具体涉及。
他收受财物的时间,集中在春节和中秋节等受贿“高危时段”。
否认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
庭审中,蔡某反复强调:“我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行贿人)提供帮助和好处。”
蔡某说,这些单位都是符合政策法规对于医疗保险定点条件获批的。
他的辩护人也说,蔡某收受他人的财物,不属于主动“索贿”,而是有一个“被动受贿”“主动退还”“被动接受”的过程。另外,蔡某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而公诉机关则认为,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有担任多年的政策法规处处长一职,理应对法律知之甚深,但其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鉴于蔡某构成自首等,建议法院对他作出9年至9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
最后陈述阶段,蔡某哽咽着说:“说心里话,我参加工作20多年,做梦也没想到今天会站在这里,让我的父母痛心。这4个多月,我可以说是度日如年。”
蔡某说,他认识到自己不应该收受他人的财物,不管什么理由都不应该。不过,他坚持自己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请求法庭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