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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布首批品红黑榜 御厨王食品等入黑名单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9-05 08:37:41 字号:TT

22家食品安全红名单企业

  青岛新闻网9月4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市食安办公布了首批22家食品安全红名单和31家黑名单。其中,黑名单31家(生产加工领域3家,流通领域1家,养殖领域5家,食品犯罪22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将被从重处罚外,还将在行政许可、税务管理、贷款融资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22家红名单企业可享年审绿色通道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青岛灯塔酿造有限公司等食品安全红名单企业,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用地审批、经营准入、评先评优、信用评级、产销对接、税务服务、品牌培训、商标注册等方面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服务。

  首批公布的“黑名单”包括青岛永生调料有限公司、青岛青丽啤酒有限公司、青岛御厨王食品有限公司、邢波小作坊、杨秀来养猪场、韩文盛养猪场、贾爱邦养猪场、青岛诺迪制药有限公司、青岛东正动物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酒寨酒水商贸行及多家个体商户。

  黑名单企业从重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工商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增加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其税务管理;征信管理部门负责将名单加载至青岛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查询支持,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用地;对违法失信行为,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黑名单”企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据悉,市食安办还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予以进一步修订完善。(记者 谢小真)

  永生调料、青丽啤酒、御厨王食品、诺迪制药、邢波小作坊……31家单位或个人因为危害食品安全上了食品安全“黑名单”。昨天,市食安办公布了我市首批食品安全红黑名单,有22家单位或个人因表现优秀上了红名单,31家单位和个人因危害食品安全上了黑名单。记者注意到,多数上了“黑名单”的单位因食品安全犯罪,都已被监管部门取缔或做了相应的处罚。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还在各种行政审批等方面受到限制。

  发布:

  黑名单中多数是小作坊

  “31家黑名单中生产加工领域3家,流通领域1家,养殖领域5家,食品犯罪22家;22家红名单中生产加工领域11家,流通领域5家,餐饮具消毒领域1家,种植养殖领域4家,盐业1家。”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公布的首批红黑名单是由市质监、工商、公安、畜牧兽医等部门对各自领域内的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进行了初步上报,市食安办组织筛选汇总,并于8月9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评审会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核确认,8月15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并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建议进行了修订完善。

  记者注意到,黑名单中的多数单位是小作坊,基本都是因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入黑名单的。“这些小作坊多数是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没有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加工食品,并且多数使用了有害物质加工食品,食用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还有一些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也进入了黑名单。记者另外从市北区检察院了解到,黑名单中的“永生调料”案目前已由检察机关向市北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判阶段。

  市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正在审核的还有一批餐饮消费领域红黑名单,将在第二批发布食品安全红黑名单时公布。

  措施:

  进入“黑名单”处处都麻烦

  对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我市出台了全国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在“黑名单”管理的1年期限内,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还会受到一系列严管和限制。“黑名单”企业将由所在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增加抽检频次,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整改要求。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不力的,将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经监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经营。

  多个部门将联动管理 “黑名单”企业,市食安办将向市级工商、税务、金融、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工商部门会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增加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其税务管理;征信管理部门负责将名单加载至青岛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查询支持,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用地;对违法失信行为,由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黑名单”企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两次以上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对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关闭。

  延伸:

  每季度发布一次

  据介绍,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将由市食安办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每季度通过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食品安全网及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一次。食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列管和解除的日期均以公布日期为准。食品安全“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的名称或姓名、住址或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违法事实等。

  “我们希望在每次发布中,‘黑名单’的企业越来越少,甚至到最后‘黑名单’逐渐消失,这样就说明我市的食品安全诚信度越来越好。”市食安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正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覆盖全部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息互通互补、动态实施更新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电子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计划今年年底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档率实现100%。

  市食安委负责人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每季度按时上报经审查拟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一旦发现徇私舞弊、瞒报、缓报、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说法:

  进“黑名单”很容易

  “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很简单,12条标准触犯任意一条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市食安办负责人介绍,这12条细则涵盖了食品行业可能违法的所有方面,甚至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且经查证属实,连续两次抽检产品实物不合格等的也会被列入黑名单。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外,还会受到一系列严管和限制。

  “黑名单”的申报也是由各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标准审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市食安办组织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在“黑名单”期限届满之日起前20日内,由提请将其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组织检查,书面报市食安办。对已整改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单位),由市食安办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第一批)

食品安全红名单企业(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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