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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打击网络敲诈亟待加强监管

来源:新华网-- 2013-09-08 11:50:09 字号:TT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杨维汉)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警方日前侦破了徐州“8·19”系列网络敲诈勒索案,4个涉嫌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被绳之以法。在公安机关惩治网络敲诈的同时,透过敲诈勒索的犯罪链条,也提醒有关部门必须严堵监管漏洞,人人都有铲除网络敲诈违法犯罪土壤之责。

    首先,“8·19”系列案件的侦破提醒有关部门,对已有的网站要仔细甄别、严加监管。从警方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仲伟违法设立的“中国今日焦点网”被依法取缔后,其为了继续实施网络敲诈勒索,便开始自建网络平台,先后注册了“社会焦点网”“时代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现代焦点网”等6家网站。一个非法网站倒下去,摇身一变站起来六个。这些打着“揭黑”“维权”旗号的网站成为网络敲诈勒索的工具。警方介绍,开设此类维权网站门槛很低,个人就能注册域名、进行备案和制作维权网站,整个过程成本很低。鉴于此,要提高维权网站的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各类网站的权责归属及管理制度,净化网络环境。

    其次,江苏警方破获的案件提醒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空壳公司的查处和监管。警方侦查显示,犯罪嫌疑人为实施网络敲诈勒索,通过虚假注资,分别以极低的价格请代理公司出资、验资后注册了两家空壳公司。这两家公司都是请代账公司做账、开票,成为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由代理中介虚假垫资注册后抽走资金成立的空壳公司,很多已成为违法犯罪的载体。就打击网络敲诈勒而言,工商等部门严厉查处空壳公司,维护市场秩序,业已刻不容缓。

    公安机关惩治违法犯罪、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是遏制网络敲诈勒索的重要手段。同时,敲诈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必须提高。查处的案件表明,一些被网络敲诈勒索的单位和个人,因为自身存在某些违规行为,导致“心虚”不敢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敲诈,还担心揭发敲诈行为后会遭到敲诈者进一步的报复。很多被敲诈的受害方往往敢怒不敢言,希望赶快签订“城下之盟”破财消灾。“打铁还需自身硬”,受害人在清洁自身的同时,举报网络敲诈勒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既是尽公民的法律义务,也是铲除违法犯罪土壤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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