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9月13日电 (记者 秦逸)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13日下午向记者介绍说,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白塔分局人员在施工现场执法监察过程中,与某报记者发生冲突,致使记者受伤一事件。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终于水落石出。调查认定,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白塔分局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存在越权执法和粗暴执法行为,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及外宣办主任等4人分别被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
据介绍,今年7月15日,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白塔分局人员在施工现场执法监察过程中,与报社记者魏某某发生冲突,致使记者受伤。
事件发生后,辽阳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认定,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白塔分局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存在越权执法和粗暴执法行为,导致记者受伤。
辽阳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城管白塔分局党支部书记于博华作为现场的领导,没有控制局面,造成严重后果,对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城管白塔分局副局长罗劲带头围堵记者,抢夺记者相机,拿出储存卡,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城管白塔分局副局长肖宏飞围堵记者,并有推搡记者等不文明行为,致使记者受到伤害,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白塔区外宣办主任尹梓铭将未经核实的材料向外提供,造面负面影响,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辽阳市监察局责成白塔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要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召开执法人员大会,通报案件处理决定。要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加强执法人员法纪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加强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妥善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上述措施正在落实中。
目前,受伤记者已治愈出院,善后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