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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扎堆消分 交警:记分周期是看领证日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1-07 13:35:37 字号:TT

    自元旦前开始至今,青岛一些交通违法处理室迎来了大批“客流”,青岛市民争抢着赶在年末岁首消分,以给自己的驾证“增值”。据交警部门介绍,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市民对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有误解。此外,对于一些不法分子所称的“有关系、能消分”的情况,市民不要相信,那都是为了牟利的“瞎忽悠”。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自元旦前两周开始一直到现在,前往各交通违法处理室或大厅接受违法处理的司机络绎不绝,其中95%以上的违法记录都是带分值的。

    市民为何会扎堆前往接受违法处理消分呢? “驾驶证上的分值不是一年一清零嘛,我赶在年前把驾驶证上的记分消除在可以清零的范围之内,这样第二年我的驾驶证就可以腾出11分的空间来了。”前往市南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接受违法处理的市民宋先生给记者打了个比方,比如他的车上有五个记分违法记录,共记了20分,他赶在年前将其中三个记分违法记录共11分消除掉,这样一过年,随着驾驶证分值清零,他的驾驶证就多出了11分的空间,这样就能提高驾驶证的利用率了。

    对于宋先生的这种理解,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他把驾驶证的“记分周期”理解错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累计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这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算起的,比如你的驾驶证是2012年5月领取的,那么它的记分周期就是每年的5月到来年的5月。并不是从2012年的5月到2012年的12月31日。 ”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市民的驾驶证记分周期从何时算起到何时结束,只要看看驾驶证上的日期就明白了。 (记者 杨海涛)

    相关链接 没超12分 周期后自动清零

    根据相关规定,一本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值若没有超过12分,即1至11分,那么记分周期过后,驾驶证的分值将自动清零,回到零分状态。交警部门提示:驾驶证记分必须在年底清零的想法是错误的。因此,市民完全没有必要年底集中“消分”,扎堆处理违法记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即科目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12分两次以上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即参加科目一至科目三的所有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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