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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专项整治僵尸车行动:一个月内清除187辆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5-28 12:17:06 字号:TT

    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经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我市针对“僵尸车”的一期整治行动结束,187辆“僵尸车”被清理掉。市交警支队表示,一期行动的结束并不表明针对“僵尸车”的整治行动收尾,交警部门将对“僵尸车”开展常态化整治。

    措施

    集中整治全国首创

    记者了解到,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加大,城市停车位资源严重不足,一些车辆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无人问津,满身灰尘、破烂不堪,既挤占了公共交通资源,又扰乱行车秩序,增加交通压力和管理难度,而且还存在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市容市貌,损害城市形象,成了全国各大城市的通病。对于“僵尸车”的整治,包括上海等全国不少城市都有行动,但多是见到就清理,不见则放任之,我市交警部门针对“僵尸车”制定了详细的处理方案,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这在全国各城市中还是首次。

    市交警支队表示,针对“僵尸车”的一期整治行动结束,并不代表整个行动落下帷幕,我市交警部门将把这一行动常态化,把“僵尸车”的清理当作日常工作来进行。市民如果发现有上述车辆可以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成果

    一个月清理了187辆

    自4月25日开始,我市开展了针对“僵尸车”的整治行动,一个月来,我市交警部门共接到“僵尸车”的举报200余起,其中187辆被清理掉。就市区而言,市南交警大队排查出45辆“僵尸车”,全都被清理掉;市北交警大队排查出53辆,已清理掉36辆;四方交警大队排查出66辆,已经清理掉41辆;李沧交警大队排查出19辆,清理掉9辆;崂山交警大队排查出4辆,清理掉4辆。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就“僵尸车”的分散区域而言,越是经济发达的区域,“僵尸车”的数量就越多,比如台东商圈、李村商圈等“僵尸车”相对集中。就车型而言,“僵尸车”主要是微面、厢货、依维柯及桑塔纳等老款式车型。

    难点

    部分“僵尸车”无法拖走

    既然行动中共排查出200多辆 “僵尸车”,为何不一次清理掉呢?对此,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主要是由“僵尸车”所处位置决定的,它们多位于老城区和商业圈内,道路狭窄,两侧又停满了车辆,拖车根本就开不进去,有些拖车开进去了,由于道路受限,“僵尸车”两端停放着车辆,拖车没有施展的空间。此外,一些“僵尸车”车体较大,属于大型客车,轮胎要么被卸掉了,要么没了气,除非用两台大型吊车,否则根本难以挪动。而大吊车施工需要有足够大的空间,这些“僵尸车”所处的位置则让吊车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

    另外,对于“僵尸车”,若不存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的政策是“先公告,后清理”,不少停放在路边的“僵尸车”还在7天公告期内,若公告期满还没有人来挪移,将被拖走处理。

    整治“僵尸车”七大招

    ●对于能够联系上车主的,对其进行明确告知,如车辆有其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后移走;

    ●对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依法拖移至专用停车场;

    ●对拼装或报废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扣留车辆,予以收缴,依法强制报废;

    ●对盗抢等涉案车辆,扣留车辆,并做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对涉嫌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车辆,确认为假套牌、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等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通过电话、信函、登报等方式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在处理时一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等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3条之规定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

    探访

    “僵尸车”其实都有主

    据了解,“僵尸车”并非都无主,绝大多数都是有主人的,只是被主人撂在了路边另作它途而已。

    在八大峡,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微面被车主改造成了“狗窝”,平时自家的宠物狗就被关在这个车内,早上和晚上则牵出来遛遛。在台东商圈内,一辆被排查出来的老式桑塔纳购于1999年,车主将其停放在路边,每季度还定期缴纳停车费。车主说,他留着这辆桑塔纳主要目的是为可能出现的限号政策做准备,我市一旦限号,他这辆车的车牌将派上用场。最常见的则是将车当作“仓库”用,还有一些“僵尸车”是汽修厂停放在路边,留作拆卸零件使用。此外,还有用作打广告的,再就是车主想卖掉,但一直没有合理的价钱出手。另外,个别“僵尸车”涉嫌盗抢,犯罪嫌疑人在盗得手后一直没有机会出手,因害怕被抓结果放弃了,导致被盗车流落街头。

    释疑

    小区内“僵尸车”物业管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在市民的举报中,部分“僵尸车”位于封闭式小区内,对于这类车,交警部门无权直接处理。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封闭式小区内的‘僵尸车’不属于交警部门的管辖范围,而是归小区物业负责,因此,对于封闭式小区内的无主车辆,居民可以向小区物业反映,然后经物业在小区内或者报纸上张贴或发通知公告,公告期结束后,若当事车辆的确找不到主人,物业可以向交警部门求助,我们在核实后,若发现它属于‘僵尸车’中的盗抢车或者的确没有主人,会安排拖车将这类车辆拖走,并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但若该车还有主人,那么我们就无权处理了。 ”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

    法律人士介绍说,按照《物权法》的精神,车辆属于私人财产,若小区居民将自己的旧车长期停放在小区内,缴纳了物业费或者停车费,并没有占用公共资源,别人就无权干涉。而停放在马路上的“僵尸车”则直接占用了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管理部门就有权对其进行管理。

    新闻内存

    李村商圈率先整治“僵尸车”

    李村商圈是“僵尸车”的集中地之一,由于李村商圈既有现代的商场,又有传统的大集,还有自发的二手车车市,流动人口多,导致一些车辆长期停放在路边无人问津。李沧交警大队也在我市交警部门中最早发起了针对“僵尸车”的整治行动,当场清理了一辆占路多日的“僵尸车”。这也是我市针对“僵尸车”整治行动中揪出的第一辆盗抢车。(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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