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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停车场敛财门道:路边划车位月挣七八千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 2014-12-03 10:32:57 字号:A- A+

    乱收费现象严重

    提起北京东直门内的簋街,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麻辣小龙虾、火锅、烧烤、卤煮火烧、爆肚、馋嘴蛙等美食。但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红火的饮食文化背后,掩藏着严重的停车乱收费现象。

    11月27日晚7点半左右,法治周末记者在簋街附近一家7-11连锁超市门前看到,有几位穿着制服的停车管理员正在指挥停车。

    “这里停车怎么收费?如果停到天亮的话又是如何收费?”记者问道。

    “晚上停车不记时,30块钱可以停到明天早上。”该管理员答道。

    法治周末记者以同样的问题询问不远处的另一位管理员,其表示,10块钱一小时,如果时间久的话,到时再说。

    记者在这家7-11连锁超市附近的停车标志牌上看到,白天(7:00-21:00)首小时内,小型车: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并没有夜间的收费标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北医三院门口的花园北路。此路两侧(包括商铺门前的空地)大概有200多个车位,每隔100米左右就有两个停车管理员。其中一位停车管理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如果不知道的话,有的管理员可能会按照白天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夜间停车费。”

    而记者在路边立着的停车场标志上看到,白天(7:00-21:00)首小时内,小型车:1.5元/15分钟,首小时后,2.25元/15分钟;夜间(21:00-7:00)小型车1元/2小时。

    其实,不仅北京,西安、郑州等二线城市更是存在类似情况。西安的一位夏先生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他在西安和平路某大厦下面路侧停车(不到1小时),一次收了5元,又一次收了6元,而按照规定,应该是4元/小时。

    不能随意设定收费权

    即便是停车管理员严格按照停车场标牌上标注的标准收费,这样的标准从何而来?

    11月28日,法治周末记者分别致电行业主管部门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和海淀区市政市容委,其均表示其收费是北京市发改委统一定的价格,是有明确规定的。

    法治周末记者又拨打了北京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依据京发改(2010)2222号文件,即《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来收取的。

    据此次31名私家车主申请收费标准公开一事中负责文件接收工作的曹先生介绍,目前22个城市的回复显示,多地收费依据都是地方政府规章,有些城市没回答任何问题。如西安的收费标准依据是《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郑州市收费的依据是《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

    参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多位律师和车主认为,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在已经收取过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如果再设行政收费,显然是重复收费。

    那么,在国内法律并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政府在道路两侧划停车位进行收费究竟是否合法?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但是,划线不一定意味着收费。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但当相关资源仅有一部分人来使用的时候,行政法上有一个重要原则‘受益者负担原则’,即受益者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承担一部分费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停车占用公共资源应当付费。”杨建顺进一步表示。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政府要是使用公共资源,必须经过听证等公众参与的程序,征得公众的同意。”

    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审批、许可收费是要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地方政府是不能以部门规章或者红头文件的形式来收费的。因为收费相当于从老百姓手中征收财产,所以其设定权一定要严格控制,不是说任何行政机关都可以随意设定收费权的。

    收取的停车费去哪儿了

    “设立道路停车泊位本引起市民如此强烈的质疑和反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收取的停车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公众无从得知。”黑龙江省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孙威说。

    据报道,很少有城市对企业上缴的停车费用单独公示。北京市2011年曾公布,向企业收取的占道费2009年为3372万元,2010年为2110万元。但是,从2011年4月开始,随后3年,相关的收支情况再也没有对外公布。

    北医三院门前路侧的停车管理员也介绍道,他们每天收取的费用都要交给一个小领导,具体小领导往上交多少就不知道了。

    对此,法治周末记者致电该路段停车场的经营单位——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海安达分部,其负责人郭先生只是谨慎地说了一句:“我们是要交占道费的,如果你想了解具体情况,还是与我们公司联系吧。”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按照规定,交给政府的那部分停车费一般都入财政,管理机构留的这部分一般用于车位管理、给员工发工资等。”

    但据报道,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且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为零。

    孙威认为,政府和停车收费的管理企业应该把账目清清楚楚地晒出来:本市究竟有多少公共停车位?分别由哪些企业经营?政府有没有相关监管?这些钱收上来之后,是如何管理和使用的?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马金顺 沈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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