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9日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委为保障2015春运前营运市场秩序,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运管局连续接到市民投诉举报,部分私家车与社会车辆通过相关网络运营商的叫车软件提供有偿服务。1月21日,市运管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鲁BL6D26、鲁B5RC09号车辆涉嫌非法营运,市运管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将车辆予以查扣。
经调查,上述车辆属性为私家车,其利用叫车软件提供有偿服务属非法营运行为。其中,鲁B5RC09号车《车辆行驶证》信息显示其为新购买车辆,上路行驶里程仅为200余公里,1月21日当天第三笔“生意”即被执法人员查扣。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客运或者汽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月28日,市运管部门分别对两辆车处以违法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鲁B5RC09号车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鲁BL6D26号车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均表示接受处罚,目前已分别交纳罚款,并将被查扣车辆领回。(记者 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