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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企退人员养老金11连涨 月人均增265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谢小真 2015-05-25 10:01:57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5月25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再次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进行的第十一次调整,山东省首次实现按缴费年限调整,今年将有708681人受益。新增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补发,5月31日前发放到位,6月起养老金正常发放。

    向高龄群体倾斜

    调整标准有4项。一是普遍调整。退休人员(包括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规定办理补缴的原未参保集体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以下简称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二是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3%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按照缴费年限调整。将缴费年限划分为7个档次,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待遇。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上调30元,之后每满5年增加10元,缴费年限满41年以上的调整90元。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提高30元。

    四是向高龄群体的调整。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以上4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中,第一项属于定额调整,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挂钩调整,第四项属于适当倾斜。

    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

    对补缴参保人员在同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再对其中7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月人均增加265元

    据统计,今年我市共有708681名企业退休(职)人员符合本次调整待遇政策,调整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65元。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月人均增加294元,达到2914元/月;灵活就业退休人员213元达到1645元/月;补缴参保人员162元,达到868元/月。

    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具体的养老金调整情况:一是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证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查询;二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三十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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