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青岛新闻网 > 舆情频道> 2015> 青年创客家园> 政策服务 > 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15-06-15 15:14:10 字号:A- A+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拉动就业的作用,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通知》(青政发〔2013〕22号),现就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一)把政府促进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政府要将提高就业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商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重点建设项目拉动就业作为重要职责,在项目招商引进和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人力资源配置问题。要把市及区、市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产业发展布局、产业升级转型,统筹考虑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岗位流失等问题。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建设项目,优先立项审批,优先开工建设,优先落实优惠政策。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工作同步机制,实现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就业预测同步进行,项目立项与确定用工计划同步进行,项目建设与技能储备同步进行,项目投产与劳动用工同步进行,项目运行与政策落实同步进行,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帮助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二)明确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工作目标。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需求,进行统一摸底调查、统一网络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对接服务,促进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与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建设项目底子清、用工需求情况明、资源配置效果好的良好格局。在同等岗位用工条件下,重点建设项目应优先吸纳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就业,要把吸纳就业特别是失地农民、失业人员(简称“失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配置、公共服务等措施,促进经济增长带动就业,促进社会协调、公平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二、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

    (三)土地征用与就业联动。各区、市实施建设项目过程中,涉及土地征用造成失地失业人员增加的,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房管部门指导项目落地园区(管委)、街道(镇)摸清失地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等,结合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制定失地失业人员安置分流方案,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将失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需求信息录入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四)项目招商与就业联动。各级商务、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等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部门以及园区(管委)、街道(镇)在招商洽谈时,要把吸纳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就业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引进评估的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考虑。招商引资达成初步意向时,招商协议应明确招用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岗位和人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

    (五)项目遴选与就业联动。从2014年起,市及区、市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将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情况纳入各级重点建设项目遴选内容,对建设项目预期招用青岛市城乡劳动者超过其提供就业岗位数量60%的,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遴选为市或区、市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推荐市及区、市重点建设项目时,要将《重点建设项目用工需求表》作为项目申报表的重要内容,一同组织提报。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区、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在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用工需求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六)项目建设与就业联动。按照属地化原则,重点建设项目在建或建成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用工计划,负责定期对接了解辖区内市及区、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劳动用工、职业培训等需求,组织开展就业和职业培训服务。对有劳动用工需求的重点建设项目,要优先组织当地失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对当地劳动力不能满足重点建设项目用工需求的,在全市劳动力资源中进行匹配;对青岛市劳动力仍不能满足项目用工需求的,通过人才引进、外出招聘、劳务合作等方式,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三、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职业培训计划

    (七)失地农民证书培训计划。从2014年起,各区、市要将辖区内市及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造成的失地农民中有培训愿望的,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按现行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有培训需求的失地农民参训率要达到100%。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按照我市就业技能培训同工种同级别补贴标准最高30%的比例,给予参训人员培训岗位补贴,培训岗位补贴从区、市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市本级统筹各区、市培训人数和就业情况,给予区、市一定奖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八)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培训计划。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对接,面向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对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合作开展的职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后定向(订单)就业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按每人300-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同一年度内,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不重复补贴。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的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在岗职工取得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上述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列支等按照我市现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补贴政策、金蓝领培训补贴政策和定单定向培训补贴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九)重点建设项目技能人才储备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结合技能人才供给状况,编制全市技能人才急需紧缺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市及各区、市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人才储备培训。培训合格的,纳入全市技能人才储备库,并根据培训工种、等级和就业状况给予培训补贴。对青岛市培训机构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由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外地培训机构组织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实施赴外地培训,经培训合格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其中属于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按照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规定和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属于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的,按照我市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有关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四、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就业保障机制

    (十)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培训信息平台。2014年年底前,各区、市要将2012年以来的重点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失地失业人员状况信息、岗位需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以及开展就业对接服务的内容、数量和效果等信息,录入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建立起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和技能培训信息平台,实现一网化、动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十一)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各级财政投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承担财政资金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新招用员工的,实行招聘方案网上公开发布。招聘方案实施5个工作日前,用人单位应将企业基本情况和招聘岗位数量(岗位描述、条件要求及薪酬待遇)、招聘方式、报名办法、资格审查、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内容,通过青岛就业网、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结束后,应将招聘结果通过青岛就业网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十二)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培训直通车制度。市及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建立联系服务制度,联系服务对象实行信息直报。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反映的就业、人才和职业培训等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办理,并建立全程跟踪督办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

    (十三)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也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

    (十四)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工作考核通报制度。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就业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区、市政府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拉动就业责任的重要依据。将各区、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就业目标考核体系。对于无故拖延或瞒报、迟报、漏报相关信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工需求表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党政
-

青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