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一)产品简介:
1.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2.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指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
适用范围:
1.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活动。
3.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费,医疗、学习、修缮房屋等。
其中农户小额贷款可用于1、2、3方面的用途,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可以用于1、2方面的用途。
(二)贷款对象
农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
(三)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或良好级及以上(农户小额一般级以上、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良好级以上);
3.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
5.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四)担保(抵押、质押)方式
1.保证担保方式。包括法人客户、专业担保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多户联保等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房地产、交通运输工具、大中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林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按我行有关制度执行。
3.质押担保方式。包括贵金属、存单、债券、仓单等质押担保。
(五)额度
农户小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10万元(不含),单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具体根据客户的信贷需求、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贷款额度。
(六)期限
具体期限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现金流特点确定。
1.一般贷款方式:
农户小额贷款:最长3年;林果业、橡胶、药材等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的最长期限5年。
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最长5年;林果业、橡胶、药材等生产经营周期、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8年。
2.采用可循环方式的,可循环额度有效期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七)利率
利率要结合客户信用等级、担保方式等情况确定,对诚实守约的客户,我行将考虑给予一定利率优惠。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可采取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方式;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采取浮动利率方式。
(八)还款方式
根据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现金流量特点,与客户协商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周期。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可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定期结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款等还本付息方式。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采取等额本息、等本递减等分期还款方式,对于从事林果业、橡胶、药材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长可按年进行分期还款。
(九)违约责任
对诚信守约客户,可以采取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期限放宽等激励政策;对违约失信客户,在内部建立“黑名单”,进行信息通报;对于信用环境恶化的地区,实施区域禁入政策,并向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即墨支行 朱崇迅 88512719 即墨市振华街122号
黄岛支行 张成胜 86171157 黄岛区东风路67号
胶州支行 李贵刚 87223009 胶州市郑州东路39号甲
莱西支行 孙红梅 66033938 莱西市文化路47号
平度支行 尚丹迪 88392209 平度市红旗路21号
(十)网点介绍
二、农行“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一)功能简介
农行“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E商管家)是以企业为核心,集商品展示、在线交易、在线融资为一体,并配套经销商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的综合性服务平台。E商管家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的融合,有效破解企业电商化转型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等方面的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动企业转型。
E商管家采用B/S系统架构,系统功能通过后台进行配置,由农行提供运营维护和技术支持,方便企业的快速布署,适用于具有较多经销商和供应商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企业商城、企业商城管理及多渠道支付。企业商城主要提供核心企业经销商使用,用于网上下单、订单支付、转账汇款以及交易信息查询等。企业商城管理为核心企业实现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商品管理、经销商管理及企业商城信息发布。多渠道支付集成农行网上支付、快捷支付、K令(码)支付、手机支付、自助终端、电话支付等多种支付渠道,适应客户多种方式、多种应用场景的资金支付结算。
(二)服务对象
1.与农行合作关系密切,信誉良好,商品有一定知名度;
2.有相对稳定的代理分销渠道或自有销售渠道,年销售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下游经销商数量不少于30户;
3.货款结算频繁,对支付结算时效性和资金管理效率要求较高;
4.需要向下游经销商提供产品展示;
5.对电子商务接受程度较高。
(三)申请条件
企业在受理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并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下同)。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特约商户操作人员(含管理员和操作员,下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联网核查资料。
4.企业LOGO。
5.协议复印件。
6.经注册行审批的申请表复印件。
(四)特点和优势
企业通过“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能够全面打通实体渠道与网络销售、订单采集与资金收付、生产经营与市场营销,实现对自身以及供应链上下游财务结算、采购销售、营销配送等的全方位管理。企业无需自行搭建平台,利用农业银行提供的E商管家金融云服务,即可完成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快速部署,成功构建实体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交互式、立体化经销网络和管理体系,极大降低传统企业转型电商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农行“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能为核心企业带来如下价值:
1.加强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经销商之间的联系。“E商管家”通过互联网和农行多渠道支付等信息化手段,突破了时空的界限,使得企业的供应链更加简洁、高效、开放和灵活,从而密切企业与供应商、经销商之间联系。
2.缩短推出新产品和打开新市场的周期。“E商管家”提供互联网发布、多渠道支付及在线服务的沟通联系手段,加快商品销售反馈,有利于核心企业迅速调整生产经营策略。
3.实现经销商的扁平化管理,降低经销商品的流通成本。“E商管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了核心企业服务经销商的能力,便于直接分析经销商销售情况,实现经销商的扁平化管理。
4.实现资金快速回笼和有效运用。通过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匹配,减少各项费用支出,进一步提高效益和财务管理能力。
5.实现银企深层次合作共赢。充分运用金融产品配套服务,提供在线融资、在线理财产品推荐功能,实现核心企业的快速融资及资产增值。
6.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品牌知名度。借助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及品牌影响力,迅速提升企业自身的品牌知名度。
相对于上线农行“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企业的下游经销商,价值与作用体现如下:
1.网上采购产品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
2.简化经销商财务人员工作压力和流程,节约财务成本。
3.账目清晰,方便登陆查看订单及账户流水。
(五)办理流程
拟上线“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可与农行网点联系,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由农业银行审核后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由农行组织平台程序开发并与企业联调测试,测试成功后正式上线运行。具体办理流程如图所示:
(六)安全管理
1.基础环境
“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系统的服务器在农行科技部门统一部署,且由农行负责统一运营管理。业务开展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与农行金融性交易一样。
2.系统管理
“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照系统安全管理规范,进行相应的登录限制、定期安全加固、访问控制,并由农行科技部门进行日常监控和巡检。
3.网络管理
“E商管家”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系统布置在总行网络体系内,由总行统一管理,具备与银行生产数据同等的负载均衡与网络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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