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苍南县教育局原局长梁峰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4.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动一个岗位花费20万元
梁峰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温州市苍南县人,曾任苍南县云岩乡党委书记、乡长,苍南县工经委办公室副主任,苍南县工经委办公室主任,苍南县金乡镇副镇长,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苍南县矾山镇党委书记,苍南县灵溪镇党委书记,苍南县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
2013年6月,一个举报电话揭开了苍南县教育系统人事调动的黑幕。有人匿名向苍南县教育局纪检部门举报,龙港有一乡下女教师向梁峰行贿20万元,只为调入龙港城区一所好学校。
当时,没有人相信有谁会为了调动一个岗位,花费20万元,被认为是故意污蔑梁峰。经事后审查证明,这揭开的只是梁峰受贿的冰山一角。
起诉书指控,2003年5月至2012年1月,梁峰在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期间,负责并主持教育局的全面工作,包括全县教师的调配及全县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等事项。其间,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4.3万元。
9名教师为调动送礼70万
苍南县教育系统竞争激烈,每年除了教师以公开竞争考试通过选调的方式调动岗位外,还需要走一般的调动流程,首先教师向局人事科提出申请,接着一般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人事科长先召开小型会议研究初步方案,然后是局里召开党委会,会议上由人事流动方案,分管领导进行补充说明,参会人员进行讨论,会上最后由局长拍板决定方案。最后,由人事科长负责落实教师调动的具体事宜。
这样的调动流程,给了局长最后的拍板权,而很多在考试中落败又急于调动的教师,就纷纷使出了“旁门左道”。他们通过多种渠道,找到梁峰的外甥陈某,通过行贿梁峰,达到调动岗位的目的。
2004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有9名偏远地区的教师通过行贿梁峰获得岗位调动,从山区调入城区较好的学校,或获得职位晋升,涉案金额逾70万元。
其中,2010年上半年,苍南县某山区学校的教师尤某为了能调动工作,让母亲托人找关系,通过陈某之手,送了20万元给梁峰,希望梁峰给予关照。在梁峰的关照下,尤某在2011年8月顺利调入苍南县某一重点小学。
翻看梁峰受贿案的案卷,频频出现其亲外甥的身影。梁峰收受的贿赂,大多经过陈某之手。目前,陈某因涉嫌介绍贿赂罪被另案处理。
受贿所得多数被放贷者卷走
梁峰还利用手中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等职务便利,在未实际出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于2005年至2013年期间,收受陈某等人培训学校的干股分红,共计人民币50万元;2006年至2009年期间,收受梁某送的图书公司干股分红,共计人民币14万元。
2015年4月27日,梁峰的家属已代为退出所有受贿款。
收受这么多贿赂,但是梁峰供述称,只有极少的部分被他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多数非法所得,均被他放在外甥陈某处在外放高利贷。目前,放高利贷者卷款逃跑,至今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