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2016年立法计划汇报会,相关单位汇报了2016年有关立法项目工作安排情况。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除继续审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外,还将新审议3个项目、重点推进10个项目、调研24个项目。此外,今年市人大还将编制2016-2020年立法规划。
据悉,除3个继续审议项目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新审议修订《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青岛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和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条例。目前《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已经开始向各区、市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青岛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将争取在春节前向市政府报审,并在今年4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送审。
在重点推进的10个项目中包括多个跟老百姓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法规、条例,根据相关部门汇报,新修订的《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力争4月底前报市政府;新修订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也将对我市现行的相关条例进行修订;新修订的《青岛市旅游条例》也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增加诸如突发情况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初稿。此外,修订《青岛市停车管理条例》也被列入2016年的调研项目中。(记者 于顺)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
一、提请审议项目
(一)继续审议项目
1、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
2、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
(二)新审议项目
4、修订《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5、青岛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6、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条例
二、重点推进项目
1、修订《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2、修订《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青岛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4、青岛市城市管理条例
5、青岛市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条例
6、修订《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7、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
8、青岛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9、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保障条例
10、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
三、调研项目
1、修订《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2、修订《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3、修订《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
4、修订《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
5、修订《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6、修订《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7、修改《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8、修订《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
9、修订《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10、修订《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
11、青岛市技术转移促进条例
12、青岛市学校条例
1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14、青岛市国防教育条例
15、青岛市城市公共艺术保障条例
16、青岛市防震减灾条例
17、青岛市邮政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18、青岛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
19、青岛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20、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条例
21、青岛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条例
22、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23、青岛市家庭教育条例
24、青岛市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管理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