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以上率下,带动“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意见》要求, 牢牢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认真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职尽责。
二是抓专职专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按照“三转”要求,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从“副业”中脱身,聚焦主责主业。全区26个街镇配备了专职纪(工)委书记,从街镇领导班子成员中择优转任并实行交流任职。设党委、党组的55个区直部门单位,均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工其他工作和承担其他阶段性临时工作任务情况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三是抓监督检查,督促“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对照细化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健全完善了“两个责任”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和述廉测评制度,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四是抓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频发多发,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街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