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市机关事务局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未巡先改。
一是领导重视。局党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副秘书长、党委书记、局长汪广深同志担任组长,各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
二是职责明确。印发了《关于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围绕围绕市委巡视机构发现的典型问题,列出责任分解表,做到“三个明确”,即:职责明确,流程明确,时限明确。
三是注重督导。根据印发的实施方案,由局纪委认真进行督导,定期查看推进情况,确保各责任主体能够对照责任分解表,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全面具体,重点突出,不留死角、不漏问题,以及建立的问题清单是否清晰,从而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各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