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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北京车牌腐败案:有的40万一副 有的分文不收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2016-04-08 15:00:17 字号:A- A+

    2014年5月底,宋建国被北京市纪检部门调查。6月,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羁押、逮捕了多名涉案人员。同年9月,宋建国被检察院正式逮捕。

    检方指控,宋建国在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京A牌照、办理户口、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了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688万元。

    司法材料显示,向宋建国输送利益以求获得京A牌照的人包括商人谭峰、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荣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以及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文贵。他们获得车牌的时间,有的在2011年摇号政策实施之前,有的在摇号政策之后。

    2015年11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宋建国犯受贿罪,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书中特别写道,宋建国“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的相关事项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后,宋建国提出上诉。

    北京高院的二审裁定书中,虽然未再写出宋建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认为,“鉴于其(宋建国)在庭审中对指控事件不持异议,且在案大部分赃款、物已被追缴,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但依然做出了维持无期徒刑的裁定。

    对于这一结果,宋建国表示不服,提出要继续申诉。他的家属和律师也表示会申诉。

车牌贩卖链条

    宋建国的儿子、秘书,两个司机,以及副手,均卷入这场丑闻中,成为北京车牌贩卖者。车牌的寻租价格,有的高达40万元一副,有的则几千元,有的分文不取。

    围绕着北京车牌寻租的,不仅仅是宋建国一人,他的儿子、秘书,两个司机,以及副手,均卷入这场丑闻中。

    宋喆,宋建国之子,现年34岁,大学文化,曾为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案发前,宋喆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六支队五中队中队长。

    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宋喆收受60万元,通过其父宋建国等人审批,帮助他人办理了两副京A牌照。

    司法材料显示,这两副耗资60万元购得的车牌,后来一副挂在一辆劳斯莱斯汽车上,一副挂在奔驰S600上。

    此外,宋喆还涉及其他犯罪事项,检方指控其收受好处费共计1200余万元。

    2015年,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宋喆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10年;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两项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宋喆提出上诉。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宋喆的二审,目前尚未宣判。

    王飞是宋建国之秘书,现年约43岁,中专毕业。他在1993年成为一名交警。2007年前后,他当上了宋的秘书,并担任北京市交管局秘书科副科长、科长等职。

    在车牌寻租的生意链中,王飞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京丰分所所长、交管局车管所牌证科科长等人的证言均指出,宋建国交代要办理的京A车牌,都是由王飞签字,具体联系办理的。

    2016年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月度通报信息显示,王飞利用职权,违规为请托人员办理了29副车牌,从中收受382万元。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王飞受贿罪成立,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现年51岁的杨常明,早在1995年就开始担任宋建国的司机。随后宋建国职务升迁、调动,杨始终跟随左右。

    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杨常明帮助他人办理了十几副京A车牌和1副京C车牌。有的车牌,杨常明没有收钱;有的,一副只收了8000块;有的每副收5万元。总计,杨常明收受了好处费43.8万元。

    2014年6月,杨常明被司法机关羁押,当月被逮捕。2015年5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杨常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杨常明随后上诉,2015年10月,北京市高院二审,改判其有期徒刑四年。

    生于1986年的管某,初中文化,是北京市交管局的临时工。2006年至2012年,管某负责为宋建国的办公室和休息室打扫卫生,以及收发报刊信件。

    从2010年开始,管某也“兼职”成为了宋建国的代班司机。2012年,管某接受别人的委托,找到时任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张惠民审批,然后找到车管所副所长宋海燕,违规办下一副京A车牌,并收了请托者5万元现金。

    为此,2013年5月,管某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被逮捕。

    2014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处管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没收了其5万元所得,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再罚金五千元。

    给管某审批的张惠民亦涉入弊案。

    检方指控,张惠民利用职务之便,向多人索贿、受贿226万元,其中违规审批、办理京A车牌,收受12万元好处费。

    2015年,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张惠民行贿罪成立,处有期徒刑7年。

    此外,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宋海燕,也因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提供便利,收取现金及购物卡总计二十多万元,经一审、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伯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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