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4日讯 今天,青岛新闻网从市北区检察院获悉,近日,市北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清江路命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批准逮捕。
2016年6月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赵某吸毒后驾驶轿车行至清江路与淮安路路口时,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碰。在现场处理过程中,赵某与围观群众翟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赵某从自己车内拿出一根棒球棍击打翟某头部将他打倒在地,随后又用棒球棍、砖头反复击打翟某头部、面部,致使翟某当场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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