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8日讯 今天上午7时许,交警支队潍莱高速公路大队接报称,青新高速公路下行线大沽河桥上一辆货车突起大火。
由于火情较大,为避免过往车辆发生危险,潍莱大队果断采取措施,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并在青新高速郭庄收费站实行分流。在消防部门和交警的快速处置下,8时20分,火情基本被扑灭。(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王滨 谢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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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天气干旱,气温较高,近期高速公路车辆自燃事故频发。为预防车辆自燃,交警部门给出预防妙招:
一、少插电子设备以防自燃
车辆自燃最常见的汽车自燃事故起因是电线短路,其发生概率在60%以上。造成电线短路与线路老化有关;其次是一些车主给汽车配备各种附加电子设备,如电子防盗器、高档音响等,增加了汽车电路的负荷。
二、检查发动机排气管
排气管三元催化器处最高温可达700-800℃,它一般位于机舱底部,容易挂到外部可燃物(比如稻草、塑料袋等)引起自燃;另外可能有些粗心的修理工会将抹布(一般用于擦拭更换机油时撒落的机油)顺手搭在排气管上忘记取走,在汽车运行后排气管高温会引燃抹布。
三、易燃易爆物品切勿放置车内
烈日下车厢内的气温暴增,而前挡风玻璃下的中控台更是暴露在太阳底下,温度非常高。像香水、电子设备、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汽油等切勿放在车内,以防车厢内的高温引燃、引爆这类物品,导致车辆发生自燃。
如果一旦自燃发生,应该关闭电源,迅速离开燃烧的汽车,取出灭火器,给油箱和燃烧的部分降温灭火做初期扑救,同时打电话报警。如正常行驶中遇到其它车辆着火导致道路交通受阻,应避免围观,车辆一定不要占用应急车道,主动给救援车辆让出一条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