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奕辰必须依靠放大镜或助视器才能看清文字
“争取了,还是被拒绝了,他们还是希望我放弃,态度也比较坚决。”7月21日,来自洛阳的18岁少年宋奕辰到达其报考的天津中医药大学进行“最后的争取”。因为高考体检报告上显示“轻度色觉异常”,尽管他考了610分的高分,但学校还是依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医学类各专业可不予录取”这条对其进行了退档,宋奕辰本人不得已也进行了第二次补报志愿,学校为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
宋奕辰父亲表示他们不排除将来起诉的可能性,五位律师已就宋奕辰的遭遇联名致信国务院法制办,提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内容涉嫌与《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相抵触,提请国务院审查高考体检规定。
考前十几天才批下特殊考场
“平时上课,他需要放大镜和台灯协助看字,黑板上的字肯定也看不清,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成绩,总是学校里的前三名。”说这话的是他的班主任郭国栋,作为朝夕相处的老师,郭国栋知道宋奕辰不容易。
宋奕辰的父亲宋晓文回忆,10年前,八岁的宋奕辰先后被多家医院确诊为先天性黄斑病变、双眼中心视力缺失。此后的数年,他们拜访各地名医,得到的结论却是“现阶段医学尚未找到可有效阻止该病病程进展的药物疗法”,甚至“不排除宋奕辰有一天会彻底丧失视力”。
“那时候他还年纪小,虽然难过,也慢慢适应了身体的变化,我们做父母的,不敢奢望别人能给他更多照顾,只是希望不要因为视力的问题为难他。”宋晓文说,高考前夕,其实宋奕辰就已经遇到一些阻碍。
“我们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向招生部门申请携带放大镜等高考便利,就一直申请不下来,总是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后来也是在媒体的呼吁下,宋奕辰的特殊考场才在考前十几天终于批下来了,可以携带放大镜、助视器,考试时间延长30%。为了能够获得一个视力障碍考生本来享有的权利,宋晓文奔波了半年,协调沟通了多个部门总算没有耽误高考。
高考志愿全是中医专业
导致宋奕辰无路可退的原因,是他所有的高考志愿都填了中医专业,但按照教育部门现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医学类各专业可不予录取”。
“我自己,包括我的家人,其实都是知道会有一定风险,但是我们觉得情况可能没那么糟,因为我自己完全可以自理生活,虽然视力弱一些。”宋奕辰的班主任郭国栋也表示,宋奕辰的家离学校很远,需要走路一公里到公交站,再转公交车,然后再到学校。“他都是一个人回家,来学校,也从没有家长接送,平时的集体活动,甚至体育活动,他也都正常参加,踢足球什么都在正常进行。”宋奕辰的同学们也都在支持他,在同学眼里宋奕辰幽默,很活泼,辩论很厉害。宋奕辰的同学高振洋说:“我们都在想,是否我们也可以说说话帮助他,可是我们力量太小了。”
宋奕辰的父亲很感谢儿子的同学和老师,“我们会变老,不能一直照顾孩子,他未来的身体情况不明朗,但是现在,他努力、上进,如果他能够学医,至少他以后还是可以照顾自己,要是以后还能够从事医疗工作,更是我们的骄傲。”
家长质疑拒收原因合理性
在宋晓文眼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医学类各专业可不予录取”这项规定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障碍。天津中医药大学在答复媒体质疑时说,“医学中有对颜色识别的要求,比如血管的颜色、舌苔的颜色、面色等,色弱者会有一定的局限”。
针对这个,宋晓文专门买了一本“色觉”检查表,检查表的使用方法上明确提到,视力低于0.15的不适用于该检查,“奕辰的双眼视力是0.04,低于这个标准,那高考体检时候的色弱是按照什么标准测的,我很奇怪,我们并不承认是色弱,他在日常生活中对颜色的分辨是正常的。”
7月21日是补报志愿的最后一天,宋奕辰跟家人商量后,填报了东北财经大学的法学专业。“退档已成事实,但是我们希望能够做些事情,让社会公众重新审视这个体检标准。”宋晓文说,不排除会起诉的可能性。
“学校有学校坚持的原则,但是这个原则是否合理,每年到底有多少残疾人考生因为身体的原因被退档,我觉得这个是不是也可以公布。“对于残疾人来说,他们上学不止是为了以后的工作,还是为了实现救治自己的阳光路。”
五律师致信国务院法制办
7月22日,因为关注宋奕辰事件,五名来自各地的律师分别致信国务院法制办,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涉嫌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为由,通过邮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的形式,提请国务院对《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郑州的律师苗杰参与了这次申请。据其提供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她认为《意见》的内容涉嫌与《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相抵触。苗律师介绍,从性质上讲,《意见》是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俗称的“红头文件”。在法律效力上,这种文件低于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因此一旦发生了两者相抵触的情形,要以法律为准。
参与致信行动的北京律师黄溢智认为,近年考生体检不合格导致被高校退档的事件频发,应该引起社会对高考体检制度的反思。长沙律师张玉娟从情理上分析了《意见》是否合理。张玉娟说:“政策规定身体好的人能上大学,身体不好的人就不能,这是没道理的。至于进了大学能不能学习,学完了能不能毕业,毕业以后有没有工作,这是考生自己的事,别人不用替他们操心。”
另一位参与者是深圳律师辛钧辉,他对《意见》感触更深,因为他自己就是肢体残障者,他也曾被高考体检规定影响。辛钧辉说:“我考大学那时候,就听说很多学校的很多专业,像我这样有残疾的考生不能报,甚至还因为我脸上有疤痕,差点连法学专业都读不成。幸好我报的学校比较人性化,我算是被‘通融’过去了。最近几年,每年高考后都能看到考生因为体检被学校拒绝的消息,一想到这对学生甚至整个家庭的打击,就让我觉得不公平。”
武汉律师黄思敏介绍,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或者认为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她说:“我们这次就是依据这一条提出审查的申请,希望国务院法制办能够考虑我们的建议。”文/记者 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