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5日讯 今天,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市民携犬外出需为犬佩戴犬牌。为设计出科学实用、样式新颖的犬牌,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犬牌设计式样。
据悉,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从9月6日至9月20日,犬牌式样按种类分为两款,一款为宠物犬佩戴,一款为单位护卫犬佩戴。 设计方案可以是手绘稿,也可以是电子稿,并说明设计理念和内涵,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手绘稿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青岛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邮编26600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犬牌设计”字样;电子稿可发电子邮件,邮箱为:qdqzgl@163.com ,并在主题处注明“犬牌设计”。
据介绍,本次征集活动,公安部门将初选各10套犬牌方案入围,邀请有关大学艺术系、青岛畜牧兽医局、青岛城管执法局、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爱护动物协会等专家对入围方案进行评选,9月下旬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入选结果,最终入选方案和入围设计者将获得奖励。(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