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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余所学校食堂通过验收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徐美中 2017-03-03 13:00:42 字号:A- A+

食为天 学校食堂得高分

    晚报讯 2日,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李治荣做客政务在线时透露,我市目前已有600余所学校食堂通过了达标验收,“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实现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全覆盖。在前不久全省学校食堂督查中,岛城莱芜一路小学得分最高。

    学校食堂督查我市取得好成绩

    李治荣透露,根据2014年全省开展规范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行动的要求,重点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店、食品摊贩和餐饮店三类经营主体,并制定了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5项标准。当然,200米不是绝对概念,是相对的一个范围。同时,不是在校园周边不允许有食品摊贩,而是要强化规范和治理,持证经营,确保经营的食品有源可溯、加工规范、安全无害。市食药监局与教育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深化落实学校食堂校长负责制,加强对食堂的“四查”工作落实,没有发生食源性食物中毒事件。在2016年11月前后省食药监局组织的全省学校食堂督查中,我市学校取得好成绩,平均得分在96分以上,其中莱芜一路小学得分居全省第一。市食药监局在去年年底前专门组织了市级督查,整体情况也比较理想,特别是通过了标准化学校食堂验收的食堂,内部管理和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明显得到保证。

    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校长

    目前,对学校食堂具体由谁来经营,没有强制约束。学校可以自己组织人员进行食堂的经营,也可以委托或外包给社会专业的公司或人员来经营。但无论谁在具体经营,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现任校长。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有关要求,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校长,校长要代表学校对食堂的经营以及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出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问责学校和校长。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是市办实事之一,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已开展多年。2014年市教育、食药监管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我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规范这一地方标准,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布局等作出统一规定。目前全市已有600余所学校食堂通过了达标验收。

    “十三五”中小学食堂将全覆盖

    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市中小学将实现食堂全覆盖,这些新食堂的改、扩、建,将依照标准实施,切实从基础上筑牢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学生在校的饮食安全。学校周边餐饮店等食品经营者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我市建立了6部门的联动机制,今年继续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等工作,不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开展监督抽检。同时,市食药监局将继续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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