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建住宅小区要配建养老设施
我市出台意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到2020年底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超七成
到今年底,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55%,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而到2020年底,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70%以上,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昨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据悉,我市将大力发展 “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护理站”、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市民农庄+养老养生”服务新模式,做好“市民下乡、服务进村”田园式养老。
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涌现出一批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55%,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基本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养老床位平均入住率达到70%以上,服务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标准>>>
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
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目标》明确了几项重点发展任务。
首先要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建立全面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准化和认证工作体系,重点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标准、服务技能标准、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标准、居家养老管理与服务标准、社区养老管理与服务标准、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标准规范,制定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清单、服务规范和标准流程,建立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需求评估标准。完善养老机构和组织分类等级服务标准及监管机制,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认证工作。
人才>>>
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
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首先需要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吸引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培养打造一支照护能力强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职业技术精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经营水平高的养老管理人才队伍。支持开展与养老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借鉴国外养老服务经验做法,引进国外优秀课程和教材,合作开发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课程和教材。积极培育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和养老服务储蓄制度,推广供需有效对接的“菜单式”志愿服务。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对养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养老机构人身意外综合责任险的基础上,拓展雇主责任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落实好护理员入职年限补贴制度、特殊岗位津贴制度以及住房和落户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养老护理工作的吸引力。扩展人才来源渠道,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本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
供给>>>
鼓励兴办专门医养结合机构
将养老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兴办集中收住失智、精神疾病、传染病、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的专门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特色养老机构,办理相关资质,享受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护理站”、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鼓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办理居家养老和家护手续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实行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签约,促进老年人医疗服务与照护服务有效衔接。
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养老资源和管理服务机构,发展医养产业。加快养老与房地产、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步伐,开发建设集教育、健康、养生、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银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具有青岛地域特色的中高端养老产业。创新利用城市资源盘活农村养老资源的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市民农庄+养老养生”服务新模式,做好“市民下乡、服务进村”田园式养老。支持引导闲置楼盘、疗养院、宾馆等设施转型发展养老产业,建设一批养老度假村,发展旅游养老、休闲养老等养老新模式,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18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达到200家,2020年达到300家。
发展 “互联网+”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建设青岛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
保险>>>
支持开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企业(职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和服务,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群体需求,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选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制定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设施>>>
养老设施纳入小区竣工验收
规范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规划部门在提出居住项目的土地储备供应规划条件时,应同步提出配建养老设施的相关要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将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配建养老设施的相关要求一并作为划拨或出让的前提条件,在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养老主管部门负责对相关条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按相关要求高标准配建养老设施。在新建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申请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纳入工程验收范围,由所在区(市)民政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监管>>>
建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
《意见》提出要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宽进严管”,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监管力度。
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社会评价机制,鼓励养老行业协会发布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服务质量排行榜。
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和质量纠纷调解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统一的养老服务投诉和纠纷调解平台,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防止欺老、虐老现象发生。
改革>>>
探索组建养老投资发展集团
据悉,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统筹整合部分公办养老资源,探索组建青岛养老投资发展集团,发挥公办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和引领性作用。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记者 吴帅 实习生 赵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