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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2017-08-18 14:12:36 字号:A- A+

    案例3、

    沈某某韩某某、白某某转让投资权益纠纷多措并举执行案

    【案情简介】两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1年达成转让投资权益的协议,被执行人违约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青民四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判令两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转让款129.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向青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两被执行人违反报告财产制度,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查询,依法查封了两被执行人在上海与青岛各一处房产,但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拍卖。青岛中院依法传唤了两被执行人,两被执行人对查封提起执行异议,后被裁定驳回。由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一方面将被执行人青岛房产中的租户劝退,张贴了封条与查封公告,另一方面在被执行人上海房产所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申报权利的通知。同时,从双方身份入手,联系两被执行人所在的上海朝鲜族商会,通过该商会与申请执行人建立了沟通渠道,并建议两被执行人通过商会寻求帮助筹资,在多项措施并举下,终于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40万元案款,法院依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房产的查封,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点评】本案的执行难点在于查封的房产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处置,如果强行拍卖被执行人所居住的房产,必定造成种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方面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形成社会压力,另一方面拓展解决思路,积极调查与被执行人相关的边际事实,并据此向被执行人提出切实可行的筹资建议,双管齐下促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最终的执行结果既避免了矛盾激化,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对于此类案件的执行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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