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2:1……市政府新闻办9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四个方面集中发力,实现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加,让市郊广大农民的腰包更鼓。
“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家庭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关键在于培育新的增长点。”市农委主任由翠玉在发布会上介绍,要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
大力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使“新六产”挑起农民增收的大梁。通过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拓宽增收渠道;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健全完善生产、流通、加工环节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发展电子商务,解决好农产品产销衔接问题。力争到2021年,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农村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
同时,要稳定农民增收基础,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70万亩,奠定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通过打造绿色品牌农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三品一标”1000个,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质,做到优质优价,使农民从价格上涨、产品增值中得到更多实惠。
工资性收入对我市农民增收的贡献最大,要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由翠玉介绍,要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民由“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方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开发制度,对农民返乡创业,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开设“网店”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使想创业的农民能够干得起来、干得下去。在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方面,对经工商登记注册从事电子商务的农民工,给予相关税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家庭和没有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家庭,开展“1对1”就业援助。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对具有一定创业能力的,通过培训提高就业创业本领。
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通过把村集体的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利,让农民成为股民,提高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受益程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使集体组织及其成员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财产性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通过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和分红能力。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在农村养老方面,重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范围。在农村医疗方面,重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及受益水平。到2021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农民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30%以下。在农村救助方面,重点加大临时救助投入,提高救助标准,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救助、大扶贫格局。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农民持续增长保障机制,重点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农村金融政策和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