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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寄万余元月饼被压扁 快递称已签收拒赔

来源:华商网 作者:王雪纯 2017-09-27 16:29:47 字号:A- A+


  近日,西安消费者李先生给宁波的朋友通过快递寄了一万多元的月饼,结果一半外包装压扁快递公司以收件人已签收为由拒绝赔偿。

  随着中秋临近,部分消费者选择通过邮寄礼品,表达对家人朋友的思念之情,但消费者通过快递邮寄方式而发生月饼受损的问题时有发生。今年9月,西安消费者李先生通过一西安快递公司给远在宁波的的朋友邮寄一些月饼,价值1万余元,收件人收到快递后,快递人员没有开箱验货,当收件人提出月饼的外包装损毁严重时,快递人员态度不好,直接走掉。当收件人打开箱子后发现有一半的月饼外包装压扁,无法使用。于是收件人联系快递的客服要求处理,快递公司以收件人已签收为由拒绝赔偿。于是消费者向市消协投诉,经与快递公司沟通,快递公司回复,消费者对快件没有保价,月饼并没有损坏只是包装盒损伤,只能赔偿消费者2000余元。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共识,调解无法进行。市消协支持消费者走法律程序。

  针对以上问题,西安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选择具有快递服务资格、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对上门接货的快递公司要注意检查业务员的有效证件,防止物品被骗;

  二是物品价值较高,建议采取保价方式邮寄,且保价金额不应低于物品的价值。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三是收到快递物品后要先验货再签收。对于快递物品破损,一些快递公司常以消费者已签收为由,不予赔偿或拖延处理。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消费者应先检查物品,保证物品完好的情况下再签字确认签收。若发现物品外包装破损,要先与送货人讲明,查看物品后发现异常要拒绝签收。

  四是保存好相关票据。要规范、详细地填写托运单据,且要保存好能证明快递物品价格的票据,这是事后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据。

  五是一旦出现快递服务方面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或向消协、行政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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