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以“团队引领、质效双行”为思路,立足实际、先行先试,扎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聚焦“质量生命线”,夯实工作基础。
制度先行,确保工作规范开展。与检察、公安、司法部门会签《关于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为工作的协调联动、有序开展打好制度基础。编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手册》,制定二十余种罪名三年以下认罪认罚速裁案件量刑指导意见,细化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各阶段的认罪认罚情况,设置了10%-30%的基准刑从宽幅度,做好量刑规范化和认罪认罚刑事速裁的有机结合,使速裁案件量刑更加科学合理。
团队引领,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成立由精英骨干组成的“刑事速裁”特色审判团队,负责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团队成员相互配合,积极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审判模式,强化规范量刑、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类案专审、类案同判”,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健全机制,落实“两筛一助一告知”。对全部新收刑事案件进行认罪认罚程序适用“两筛”,即不仅对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的案件从形式上进行筛查,还对公诉机关未建议适用的案件筛查发现,确保对该程序应用尽用。“一助”即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一对一”法律援助,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所有认罪认罚案件均有值班律师全程参与,使被告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一告知”即制作《诉讼权利告知书》,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一并送达被告人,书面告知被告人各项权利和法律后果,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
突破“效率天花板”,提升工作水平。
深化“繁简分流”和“简政放权”。实行立案初分和团队细分两级分流机制,大力拓展认罪认罚刑事速裁的适用面,将轻微刑事案件全部导流至“速裁”审判团队,给予团队充分自主权,将证据交换、文书制作、送达保全等工作交由助理和书记员完成,让主审法官专注于案件审理本身,构建“有主有辅、职责清晰、协同紧密”的审判团队,最大限度发挥团队化作业优势。
探索“三集中”、“二前置”快速审理模式。完善集中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的“三集中”工作机制,增强速裁团队批量处理能力,实现“集约增效”。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民事赔偿调解和判前社会调查“二前置”审理模式,将准备工作做足做细,有效促进审判效率的提升。
与公安局、检察院探索推广适用“刑拘直诉”制度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现缩短办案周期,减少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性强制措施,节约司法成本的积极效果。目前已办理二十六件刑拘直诉案件均顺利判决。
成果展示:
2017年1-9月份,市北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343件/350人。认罪认罚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办理322件/329人,适用简易程序15件/15人,适用普通程序6件/6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比例达到56%,涉及20余种罪名,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7天,上诉率只有0.9%,极大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优化刑事诉讼程序、节约司法成本,而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兼顾。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试点、总结经验,扬改革创新之帆,践真抓实干之行,努力为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