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区金融业实现税收4.13亿元,同比增长5.61%一是“扩业务”,提高税收贡献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税收贡献度,上半年全区存款余额1639.79亿元,同比增长13.86%,高于全市8个百分点,贷款余额1471.95亿元(不含区外政策性贷款),同比增长24.89%,高于全市14.19个百分点;全区实现保费收入25.82亿元,同比增长34.21%。二是“引项目”,扩大纳税主体。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17家纳税主体,其中,争取9家存量金融机构(银行机构1家、保险机构2家、地方金融组织6家)实现税收188.93万元;8家新引进培育的金融机构实现税收28.98万元。三是“争税源”,全力争取纳税转移。召开驻区金融机构属地纳税座谈会,邀请税务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金融机构属地纳税实现路径。4月5日,区金融办、区财源办、区财政局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金融业税源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发至驻区各金融机构,同时用函件形式发至金融机构青岛分行(分公司)。下一步继续扩大税源项目引进,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规模,争取各项税种属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