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宋某某1996年由东北到黄岛区创业,经过多年打拼,小有积蓄。因为宋某某爱摆阔,又能说会道,身边就聚集了一批被其“忽悠”住的人,这些人整天跟随宋某某鞍前马后,视宋某某为“成功人士”,都称宋某某为“大哥”,宋某某很是风光。
2012年宋某某向王某某借款18万元,承诺三个月内归还,到期后宋某某一直未还,2014年王某某起诉要求还款,经法院传唤宋某某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后,黄岛法院多次督促宋某某及时履行义务,宋某某拒不履行,期间法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等方式对宋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摸查,发现宋某某所居住的房屋和所驾驶的宝马车辆均登记在他人名下。经研究,鉴于宋某某拒不履行义务,黄岛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报纸、室外大屏幕、电视台对其进行曝光。
全面曝光第三天,办案法官就收到了宋某某的电话,宋某某在电话里大发雷霆,指责法院将其列为“老赖”并曝光,导致其身边的小弟们不再信任他,现在都没人愿意跟他混了,办案法官严厉的告诉宋某某,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法院将视情节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2017年8月11日,迫于压力,宋某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宋某某一次性支付王某某22万元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