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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宣布推迟销分新规 9月1日前自助机销分无需备案

来源:大众网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8-02-28 09:15:41

驾驶证销分新规被推迟。由于3月1日实施新规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最近两天,济南各大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挤满了销分市民。为此,济南交警27日发布紧急通告:9月1日前,济南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

济南交警表示,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但其实: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人工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并不会对“人工窗口销分”造成影响。

9月1日前,驾驶人仍可以通过济南交警各大队人工窗口、济南交警微信、“泉城行+”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和“交管12123”APP等方式处理交通违法,具体流程除“交管12123”新增了备案后在网上替他人车辆销分功能外,其他方式的处理流程没有变化。

记者还获知,曾确定3月1日实施销分新规的成都、深圳等地,也在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将新规实施时间推迟到了9月1日。

26日晚,公安部还就“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处理交通违法展开问题答疑。据悉,通过该APP备案时,一名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3名驾驶人备案。另外,驾驶人可通过该APP或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备案,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驾驶人并不需要面签,在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就能申请备案。

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或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时如何处理?据公安部回应,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上述车辆交通违法后,相关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人工窗口)。另外,在人工窗口销分时不需要备案车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核实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广泛“误读”咋闹的?

起源:1月27日

成都当地官媒报道了驾驶证销分的最新规定。据称,公安部交管局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3月1日起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需提前至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扩散:2月24日

一篇名为“@成都老司机注意了!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的微信公众号文章被不少自媒体转载,有的自媒体片面解读了销分新规,制造出了“3月1日起,驾驶人驾照需绑定对应车辆,没有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的,将无法处理交通违法”的谣言。事实上,销分新规针对是容易被“黄牛”利用的自助处理渠道。

猜疑:2月24日深夜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发文回应称:“交管12123”APP上新增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前提是通过APP或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备案。尽管公安部连夜回应,但对济南市民来说,仍有问题并不明朗:通过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替别人销分时,需要提前绑定吗?

发酵:2月26日

全市所有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的人工窗口和自助处理机前,都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与此同时,全国不少城市也出现了扎堆销分潮。

回应:2月26日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就“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作出问题答疑,明确指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也就是人工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并不需要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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