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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法院办案有妙招 “法务通+微信”办案事半功倍

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8-03-28 12:49:27

 在互联网+的当下时代,在信息获取和人际沟通交流方面,“微信”绝对是当下中国人最普遍的手机线上交流软件。那么,微信对于我们法院的工作能起到良好的作用吗?答案是肯定的,通过实践证明,善于结合利用法务通和微信与当事人进行联系,不仅促进与案件当事人的有效沟通,而且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从而促进了案件纠纷的有效解决。

促进发诉送达成功率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书记员在平时的发诉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告联系不上的情形,打电话打不通,按住址邮寄送达人已他往、名址有误等情况或者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身在外地等等,一时间发诉工作无法进展。此时不妨尝试加一下被告的微信,因为现在很多人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通过利用法务通手机微信尝试加一下当事人的手机号,如果能与被告取得微信上的联系,及时通过微信将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向被告告知,保障被告的合法诉权,提升发诉送达的成功率。

减少当事人往来奔波 促进司法高效便民

通过微信给当事人通知有关情况,当事人在与我们沟通就可以足不出户,减少当事人的往来负担和成本。经常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是外地的当事人,他们来一趟青岛需要很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如果一些通知性、转达性的工作,不妨借助微信丰富的信息传输功能给当事人下达相关通知,以便捷当事人。比如通知外省当事人交纳有关诉讼费用,对外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将诉讼费用电汇账户的信息以图片形式发送过去,方便当事人交费;或者外地当事人提出阅卷要求时,将卷宗中的证据以图片方式发送过去等等。

方便当事人联系法院工作人员

由于日常案件数量繁多,法院工作人员经常面临开庭,开会研究,外出调查取证保全等等,有时不在办公室,这时当事人如果有急事需要紧急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时,可以通过联系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务通号码或者微信,这样无论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在办公室,当事人都可以在需要时及时联系到法院工作人员,从而不耽误当事人的急事或者其他重要事情,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节约办案成本和司法资源 节省工作时间

通过法务通微信联系当事人,很多送达通知性的工作在和当事人确认后都可以在微信上借助图片,文本等诸多形式完成,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能够减少法院专递的使用数量,大大节约了邮件资源和工作时间,节省了办案成本和司法资源,有利于贯彻绿色节约的发展理念。增进当事人与法院的信任

 

 

 

提高案件调解率微信交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委托带来人与法院工作人员建立微信好友关系,有利于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信任。不仅联系起来更加便捷,突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多样的沟通形式也极大地拉近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距离,通过微信这座便捷的沟通桥梁,彼此增加了信任和理解,从而有利于法院主持调解工作,大大提升了案件的调解率。

“当然利用微信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对于微信送达,目前尚有争议,因此利用微信沟通手段要多渠道确认当事人身份后才可以通过微信辅助沟通联系,而且前提条件是彼此成为微信好友,因此我们工作人员在办案中也要注意在遵守相应法律程序的原则下合理使用微信,并且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等。当然,在微信日益普遍的当下,在互联网+的伟大时代,我相信我们的工作与互联网结合的越来越紧密,“无纸化”办公甚至线上远程视频开庭都将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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