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肇事车辆现场。 王旭 摄
中新网武汉3月29日电 (王旭)男子开车撞死行人,不仅肇事逃逸,为了消灭证据,竟将肇事车辆推入运河。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9日通报称,凭借案发现场遗留的塑料碎片,警方迅速锁定车型、车主,最终迫使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至此,沙洋县“3·22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图为肇事车辆。 王旭 摄
3月22日晚上21时许,沙洋县官垱镇新社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核实,被撞身亡的女子是官垱本地人。根据现场搜寻到的几块黑色块状散落物,经验丰富的民警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小轿车。
为尽快侦破此案,交警大队成立“3·22”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专班,沿路搜集调查相关证据,走访周边群众。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反复甄别过程中,一辆黑色无牌小车在经过官垱集镇时呼啸而过的画面引起了民警重视,民警就此分组在官垱集镇上进行走访调查。
在走访调查中,有群众反映同村居民王某有一辆黑色奥迪轿车,民警立刻与王某联系,然而王某的手机一直关机联系不上,王某的这一状况引起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又联系上王某的妻子,她表示王某在外地工作,不清楚王某现在的状况。民警耐心向王某的妻子宣讲了法规政策,要求其转告王某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3月24日上午,王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通过讯问,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当晚,王某驾车准备到官垱镇加油站加油时,因夜晚行车视线不好,将一同向而行的女子撞倒,当时王某心存侥幸,并未下车而是直接逃离现场。为逃避追究,隐匿罪证,王某驾车绕道行至引江济汉运河李市路段,将肇事车辆推入运河。
对于为何将自己的轿车推入运河,王某称这辆奥迪车年限久远,即将报废,为了不被民警查获,索性抛弃。在王某的指认下,一辆黑色奥迪轿车被慢慢的拖出水面,通过痕迹比对,案发现场遗留的塑料碎片与肇事车辆破损痕迹完全吻合。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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