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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8711家经营单位 李沧食药监集中整治见成效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8-05-24 17:43:55

青岛新闻网5月24日讯(记者王宇琦)4月以来,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双月大会战、食安大提升”集中整治行动引领下,李沧区食药局负重拼搏、攻坚克难,在全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同步开展强有力的集中整治、拉网排查行动,截至5月23日,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均排查完毕,排查总数达8711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起,涉案货值5.1万元,罚没款21.8万元,全区食品领域规范程度大幅提升,尤其在食品摊点管理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果。

摸排监管食品摊点(群)

在拉网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北门东侧的大院,原先是一片废弃空地,校门口周边占路经营的食品摊点逐渐占据了场地,在院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每到中午放学,隔壁学校的学生纷纷涌入购买午餐,对校园内学生群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李沧区食安办主要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先后2次现场调研督导,并由食安办先后2次组织有关街道及所辖综合执法中队、食药所,会商研究解决办法。在经营场所产权归属无法确认、摊点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力排众难,在3天内将摊点群内全部21家业户遣散,并将进出该摊点群的2处通道封闭,并在随后的2周内采取天天蹲守的方式,及时清理个别摊贩延伸占路经营,彻底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得到在校师生及周边群众的认可。区食安办因势利导,协同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连续奋战攻坚,先后取缔22处占路经营食品摊点(群)。

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食安办于5月15日组织召开由街道分管领导及所辖的综合执法中队、街道食药所负责人参加的全区食品摊点管理工作调度推进会,通报全区食品摊点摸排的整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举措,即进一步加强食品摊点备案登记力度、进一步加强食品摊点备案后续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食品摊点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会上,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建议街道办事处在合法合规、便民利民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到群众需要,适当扩充便民摊点群数量,以疏代堵,有力有序、扎实平稳的推进食品摊点管控,并责成各综合执法中队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进一步营造了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平稳推进的工作格局。

整治前

整治后

规范管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双月大会战、食安大提升”集中整治行动中,李沧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具有粗放、方便、快捷等特点,是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渠道,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李沧区现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处、农贸市场25处。我区在规范提升华中蔬菜批发市场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狠抓规范管理,打造了睿星、兴山、漫玉湾、九水等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为基点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推广了华中蔬菜批发市场的管理经验,对李沧区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落实责任,着力构建监管部门、市场开办者和市场销售者三位一体的安全责任“共同体”,形成齐抓共管的保障食品安全的合力。除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外,全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全部纳入质量保证金管理,缴纳质量保证金208.1万元,走在了全市前列。明确市场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三年来共扣除质量保证金5.8万,对35户农残检测超标的业户实施了退市处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自律意识,使保障食品安全成为销售者的自觉行为。

二是管理规范,实行“五统一”监管模式,着力推进市场统一规范经营。统一依法登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统一信息公示,公示内容规范;统一培训引导,食品经营行为规范;统一专簿管理,食品追溯体系清晰;统一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公开透明。

三是技术支撑,加强检测装备设施建设。将建设标准化食用农产品检测室作为区政府实事项目推进,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已经建设完善的30处标准化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在此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建设15处标准化食用农产品检测室。检测室建设体现了“实用、超前、一流”的目标要求,实现了检测仪器、检测试剂、检测方法的升级换代。目前,批发市场检测中心年检测农产品11万多批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旺季平均每日抽检不少于20批次,淡季不少于10批次,实现了对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和主要来源地食用农产品的全覆盖。

下一步,李沧区食药局将继续巩固“双月大会战、食安大提升”集中整治行动成果,以服务保障美丽青岛为中心任务,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力度,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通讯员:柴英;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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