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舆情频道>首页舆情图片> > 正文

即墨路街道开展"我为美丽社区做贡献"物业法规进社区活动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8-08-31 19:11:36

青岛新闻网8月31日讯  为全面提升市北区物业管理小区品质,创建“洁序净美”的小区环境,8月30日下午,由市北区物业办、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冠县路社区等联合主办的“我为美丽社区做贡献”物业法规进社区活动在冠县路社区广场举行,活动目的是以宣传物业管理法规为抓手,规范物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共创和谐社区,让广大业主住得安心、住得放心、住得舒心。

活动采取了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及法律顾问等形式,向广大业主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周边业主踊跃参与活动。活动现场,区物业办向居民发放购物袋、物业管理知识问答等宣传品,现场设有宣传展板,宣传内容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等,通过物业宣传展板及现场解答服务范围等宣传形式使居民对业委会、居委会及物业的主体职责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向业主发放《美丽青岛温馨家园》倡议书,倡导社区居民人人行动起来,争做美丽家园的参与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环境卫生的维护者和温馨家园的守护者,同心协力共建温馨家园、美丽青岛。

活动中,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和东海律师事务所针对居民提出的物业服务、房屋质量漏雨、怎样跟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小区内哪些属于公共部位、小区车位如何界定租和售等问题,给了一一回答。家住海逸景园小区的王女士和丈夫前段时间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听说社区举办物业法规进社区活动,并有现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便和丈夫拿着房产证针对自己在房屋买卖中出现的物业纠纷问题向现场律师进行了咨询,东海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从法律的层面做了分析,为其提供依法理性维权的方式。

据了解,区物业办在辖区内物业小区内开展“物业法规进社区”活动,通过物业管理行业指导部门宣讲政策,专业法律工作者现场法律咨询的方式,及时疏导和提前化解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物业小区。

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牟永宣表示,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深化小区业主对物业知识的了解,增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法治意识及责任意识,营造共同关心、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局面。

此次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小区业主们的法治观念,增强了居民和物业公司参与和谐小区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居民维权意识,得到了一致好评。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