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舆情频道>首页舆情图片> > 正文

市人大代表赵海滨:加强公交车运行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保障

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9-01-20 16:41:46

青岛新闻网1月20日讯(通讯员:张鹏)随着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和福建龙岩劫持公交车撞人事件的发生,公交车运行安全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思。

通过近年来发生的袭扰驾驶员行车安全的案例,可以梳理出两种不同的事件走向,第一种是因为坐过站、车费争议、饮酒后乘车等,在与驾驶员沟通过程中不够理智出现抢夺方向盘事件;第二种是因个人积怨、对社会不满、蓄意报复等劫持公交驾驶员或乘客,进而驾车撞人等极端事件。这两类事件初期性质不同,但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青岛公交集团现有公交汽、电车5000余辆,每年为7.53亿人次提供出行服务。近年来,袭扰驾驶安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经统计,2016年至2018年共发生各类干扰安全驾驶事件近百起,其中典型事件29起。

青岛公交集团从企业主体责任出发,采取加装隔离护栏,调试一键报警装置,在六条公交线路上增设乘务管理员,为全体驾乘人员发放《青岛公交集团营运驾乘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须知》,进行应急培训和心理疏导,提升驾乘人员安全防范和优质服务意识。但是,仅靠公交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努力还不足以遏制袭扰驾驶员行车安全的事件发生。

建议:

共同关注、分级管控、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切实加强公交车运行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保障。

一是强化公共交通领域专门执法力量配备。目前全国已有近五十个城市组建公安公交分局,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控作出重要贡献。目前青岛市已形成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格局,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的责任重大。建议借鉴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在原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基础上进行升级的做法,构建起地面、地下的治安防控大格局。同时继续增加配有乘务管理员的线路,提高安全系数。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对袭扰行车安全的行为在定罪量刑标准上不细化、尺度不统一;对参与维护车厢公共安全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保护。建议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人员,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从严从重处理。给予驾驶员以法律保护,并出台相关规定,对参与维护车厢公共安全的行为和人员给予褒奖。

三是加强安全技术防护。建议为公交驾驶员加装隔离保护设施,增设一键报警功能,实现报警语音通话,提高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要提高事件处置效率。建议对发生袭扰驾驶员行车安全的事件,要快出警、快调查,快判决,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公交集团 赵海滨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