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决策部署,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纪委监委在行动”——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受理、处理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廉洁用权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一、行政审批方面。违反“放管服”改革、“一次办好”等行政审批有关规定,违规审批、滥设门槛、变相审批、绑定服务;违规收取涉企会费、培训费、服务费;违规验收、人为制造障碍等。
二、执法监管方面。违反执法监管有关规定,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越权执法、无法定依据执法,以罚代管、重罚轻管;违规实施涉企检查抽查,借检查之机违规指定或暗示有关商品、服务;对非法阻挠施工、强买强卖、强制服务、欺行霸市以及黑恶、痞霸势力打击不力等。
三、公共服务方面。漠视企业和群众诉求,违背管理和服务承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在水电气暖、广播电视、银行借贷、审批关联中介等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服务中,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服务时限;优企惠民政策落实不力等。
四、廉洁用权方面。违反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对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报”,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强迫企业提供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或违规借用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及有关财物等。
如果您发现上述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其它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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