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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对青岛海斯德工贸有限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9-05-23

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检查,青岛海斯德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份,金额8.55万元,税额1.45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0.6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14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达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标准,已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同时,根据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要求,将案件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在多个领域进行惩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