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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对青岛森子刘建材有限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9-06-17

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检查,青岛森子刘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专销项发票25份,金额240.33万元,税额40.68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该案件达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标准,已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同时,根据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要求,将案件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在多个领域进行惩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