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有关政策的说明

2019-08-23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有关政策的说明

一、政策说明

“三品一标”是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我国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认证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认证,即可获得相应的标志使用权。

二、申报条件

申请主体要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技术;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具有稳定和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等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根据不同的申报产品,分别填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有机产品认证申请书》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质量管理规范、生产技术规范、现场检查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应材料。畜禽养殖及加工企业要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

四、申报程序

按照申报主体自愿原则,向当地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经初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报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检查报告》,符合认证条件的,按程序和要求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

五、咨询服务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0532-66999691

中共青岛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