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今年出台新规,村民将自有房屋改造为民宿需与街道认可的企业合作,村民去年建成和正在筹备的民宿项目由此被“卡”。
最近,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黄泥巷村回乡创业者杨先生进退两难。
“区里出台文件鼓励发展民宿,两年半后,街道又出台了新规。我投资的民宿项目就‘掉’在了上下级出台政策间隔两年半的空窗期,现在被街道的规定‘卡’得进退两难。我拨打区政务热线后,终于拿到了街道文件,发现文件规定,村民房屋改成民宿只能与街道认可的企业合作。”杨先生致电本报记者提出了种种疑问,“街道出台的文件为什么几经周折才能看到?发展民宿也搞拉郎配?难道规范就意味着垄断?”
根据杨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办事处黄泥巷村。
杨先生向记者介绍了自己投资民宿的过程。“区里出台的文件就是《青岛西海岸新区加快旅游业创新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杨先生拿出一份文件,该文件由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
记者看到,该文件《细则》第一章第五条是加快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内容。其中对特色民宿应具备条件、认定程序等做了界定。按照规定,村民、经营者等可利用乡村房屋,通过自营、合作、租赁等方式提升改造的;在现有农家乐基础上提升改造的;利用村集体用房、国有农林场房、位于乡村的国有集体闲置房产提升改造的;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细则》发布后,我就有了投资改造乡村房屋用于经营民宿的想法。”杨先生说,“黄泥巷村是革命老区、原始村落,并且村里种植了不少樱桃,吸引了不少人前来采摘。再加上我年龄大了,以前在外边做点小生意,现在想回乡做些事,觉得这是一条回乡创业的好路子。”
2017年、2018年,杨先生先后到浙江、江苏、海南等地考察民宿建设、经营情况,2018年年底,杨先生改造自家住宅建成第一处民宿院落“乡伴·柿柿如意”。
“‘乡伴·柿柿如意’是在原址上修缮房屋,没有加高加宽。当时,村干部告诉我不加高加宽的话,改造房屋无需审批。”杨先生说,“现在,街道说这个项目违反了南屋改造的政策文件。对此,我感觉很无奈,当时咨询过村里,村里应该也跟街道沟通过,今年在我要动工建另外两处民宿时告诉我说不合规。”
根据原定计划,杨先生还要租赁村内另外两处久不居住且房屋结构有坍塌迹象的房屋作为改造对象。
“我和村里其他几户村民达成了房屋改成民宿的意向。因为他们的房屋属于危房,需要拓宽和加高。今年春天,我向村干部询问改造要求,村里经与街道沟通,回复我说要将设计方案上交,待审批后才能改造。”杨先生说,当设计方案提交后,街道建设中心给的反馈是“办不了,谁来也不办”。
眼见第一处建好的民宿闲置在那里,第二、三个院子因为年久失修已出现不同程度的坍塌却无法改造,杨先生与村委和街道协商无果后,就拨打了黄岛区政务热线。
“第一次政务热线回复我说要把房屋租给企业才能做,第二次回复说街道上正在制定政策,第三次直接没给我回复。”杨先生说,他对热线的反馈不满意,后来通过村委反映要求看到制定的政策文件,于是在第3次拨打完政务热线后拿到了2019年6月15日出台的《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宅基地房屋拆旧建新用于经营民宿的审批办法》。
记者看到,该《审批办法》中提及“根据我处实际,对经营类房屋翻建审批要求”提出审批范围、审批原则、审批流程意见。在审批原则中规定:村民将自有房屋改造为民宿需与办事处认可的企业合作,参与改造项目的企业需与办事处签订框架协议。
记者从黄泥巷村党支部书记那里了解到,目前已有村民将房屋租给青岛源诚杨家山里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就是街道认可的企业),该公司同村民签订了23年的合同。
在黄泥巷村采访时,记者看到,靠近村委的一处二层建筑正在修建,一层是厨房、卫生间、餐厅,二层是住宿房间。“建的是民宿,今年下半年会完工。”施工工人介绍说。
“我的南屋改造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这家街道认可的公司就可以将村民房屋改建成二层吗?”杨先生对此质疑。
面对杨先生的种种质疑,记者联系了铁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国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张国伟让工作人员打印了几份材料,包括《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宅基地房屋拆旧建新用于经营民宿的审批办法》和一些其他文件,并结合这些文件向记者解释了经营民宿会发生的两种情况:一是,对宅基地房屋拆旧建新用于经营民宿的,要与街道办事处认可的企业合作;二是,不改变房屋外观,只在室内重新装潢设计后用于经营民宿的,村民可自行决定。
就其他一些文件内容,记者提出要带走一份研究一下时,张国伟与街道办公室沟通后以“看文件要由单位发函”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要求。此后,记者在网上检索时,也未发现街道出台的这些相关文件。
那么,街道为什么规定村民发展民宿只能与街道认可的企业合作?
张国伟对此表示:“街道出台文件要求村民将自有房屋改造为民宿需与办事处认可的企业合作,是本着保持村庄原始风貌的初衷,意在打造高品质、规模化的高端民宿群,因此要求合作企业有一定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对村庄进行有序开发,避免出现‘大花脸’。”
对此,杨先生表示,他能理解街道整体划一的想法,但是,现在街道是“一刀切”地只允许村民与街道认可的企业合作,让人难以理解。“街道为什么不将规范民宿发展的标准公开发布出来,让我们投资者明白规划标准是什么,然后按照标准来改造村民房屋?”杨先生说,“尤其是我已在街道出台《审批办法》前已经投资建好了第一处民宿院落‘乡伴·柿柿如意’,忽然出台这么个文件来‘卡’我,我想不通。现在,我们提倡乡村振兴,难道不应该鼓励大家合理投资吗?合理合法的投资越多,不是越能带动村民致富吗?”
作为街道方代表,张国伟对杨先生投资建设的“乡伴·柿柿如意”给出这样回复:“‘乡伴·柿柿如意’的建设不合规,建设时未在村委备案,且未在城建部门获得审批。同时根据办事处的规定,房屋改造要经过街坊四邻同意,该处房屋也没有邻居同意的纸质文件。”
当记者询问为何知道杨先生的第一栋院落不合规却不制止时,张国伟回答说:“出面制止过。”
对此,杨先生则是完全不同的回答:“改造房屋时,没有人前来制止,我就正常完成了房屋的改造。去年改建第一处房屋时,没人给过我这些说明。”
记者点评
“管”与“放”考验管理智慧
立标准、做规范,政府不能缺位。如何“立”和“做”考验管理智慧和水平。
在民宿发展上,政府的主体责任是合法合规地引导和监管业态的发展,规范和制定行业标准。
村民回乡投资民宿,政府应该像对待小微企业那样给予鼓励与扶持。而对可能会影响民宿发展品质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确保政策在基层讲得通、讲得明,引导回乡创业者与当地发展规划“同频共振”。
具有实力的外来企业投资乡村民宿和参与乡村振兴,街道“求贤若渴”,但是“求贤”不是无限地放大投资企业的话语权。合法、合理、合规地投资、经营、消费、监管和保持绿色生态,这是发展乡村民宿需要铭记的核心要义。
“乡伴·柿柿如意”民宿项目一事,断定孰是孰非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存在分歧的双方静下心来,尽可能协商出“共融共享共赢”的解决方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