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涛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敬业担当、严于律己,尤其是在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大”任务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助主要领导做好改革工作的整体谋划,方案制定和配套措施,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偏向,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丁海涛同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自2018年4月起,利用2个多月时间,他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区34个党政部门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和调研,涉及100余个事业单位,充分掌握各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职能履行等情况。在改革工作中,他对有关区领导和2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脉络和方向,为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丁海涛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狠抓落实,严格把握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与省、市和其他区市对接改革方案,经“三上三下”反复审核,经省、市批复后,形成《李沧区区级机构改革改的实施意见》、《李沧区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他利用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带领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按照分组审核、交叉审核、集体审核的程序“闭环式”开展“三定”草案审核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门和街道共40余个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制定工作,实现了谋划精密、组织细心、落实精准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党政机关职能配置、规范了机构设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