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6日讯(记者 韩彤彤)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明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此外,对未落实《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许可。
据了解,为防止未成年沉溺网络游戏,《通知》共提出六大举措:
实行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
针对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号、微信号注册游戏账号,导致针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难以真正落地的现象,《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
网络游戏企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
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对未落实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可吊销相关许可
对未落实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企业,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直至吊销相关许可。
探索实施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制度
随着网络游戏类型越来越多样化,在题材、内容、玩法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不适宜未成年人体验的问题。《通知》要求网络游戏企业从多维度综合衡量,探索对网络游戏予以适合不同年龄段用户的提示,帮助未成年人、家长和老师等更好区分网络游戏,引导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网络游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适龄提示并不等同于西方的分级制度,决不允许色情、血腥、暴力、赌博等有害内容存在于面向成年人的游戏中。
引导各方力量同时履行监督
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应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此外,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方面正抓紧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与修订工作,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要求写入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