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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崔永梅:关爱妇幼 规范母婴设施建设

来源: 作者:刘涵哲 2020-01-07 15:06:13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月7日讯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崂山区行政大厦多功能厅隆重开幕。

政协第十二届崂山区第四次会议委员崔永梅在接受青岛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谈到,本次会议,她带来了《关于加强标准化母婴公共设施建设》的提案。

崔永梅说,2018年中国全年出生人口数量为1523万人;出生率为10.94‰,在开放“二孩”政策后,预计每年仍多出生200-350万左右。

从目前崂山区已建成及在建的母婴公共设施来看,通过对一系列公共场所的走访调查,发现我区母婴公共设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建设标准不一、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指引标识不明等问题。

标准化母婴公共设施的建设体现了城市文明发展,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崔永梅委员对此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由卫健部门、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原有的推荐标准基础上,出台更加统一规范的母婴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对崂山区母婴公共设施的面积、周边环境、内部设施、日常维护、标识等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母婴设施的具体位置、所用建设材料、婴儿放置区的尺寸、室内温度的标准、统一的消毒标准等,为场所建设提供政策指导。

其次,建议标准化母婴室建设列入城市规划范畴,形成“联席会议模式”,指定牵头部门统一管理、多部门参与,形成齐抓共建格局。统一发布建设目标、建设标准,统筹建设资源,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指导督促。对已建成的应配备母婴设施的场所,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尽快配齐相关设施;对新建的应设置母婴设施的场所,将建立符合标准的母婴设施作为验收的强制性规定。

再次,加强日常管理及维护。制定统一的母婴室标准及规范并制作上墙,形成专人管理卫生、专人消杀的模式,同时应配备防滑地面、室内温度恒温、隐私隔离设施等,优化卫生及服务。在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母婴设施标志,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以便引导有需求的人群及时获取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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