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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税务局对青岛广和海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20-09-07

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检查,发现青岛广和海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334份,金额63677.00万元,税额10825.09万元;二、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05份,金额63921.55万元,税额10866.6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部门已经立案,不再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件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标准,已通过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根据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要求,将案件信息推送至青岛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在多个领域进行惩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