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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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检查,发现青岛弘天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份,金额89.91万元,税额15.28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该案件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标准,已通过青岛市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根据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要求,将案件信息推送至青岛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在多个领域进行惩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