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致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青岛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29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根据青岛市税务局统一工作部署,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将由2020年12月30日统一划转至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纳税人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户籍划转事宜,原先使用的税控盘、领用的发票仍可以正常使用。

划转前,对于不涉及税(费)款缴纳的业务,可正常办理;对于涉及税(费)款缴纳的业务,因划转影响,需在划转后缴纳。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在划转前缴纳的,需要先到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缴费人)的跨区迁移,再行办理。具体事宜请您先联系第三税务分局对外咨询电话83887731。

同时,请您在30日前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https://sbf.qingdao.chinatax.gov.cn/),选择我要办理-社保费完费证,进行转开2019-2020年完费凭证。

划转后,可正常办理税费缴纳等所有业务。其中,对于确实需要到办税厅办理的业务,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南区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如下:

①市南区税务局福州南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52号

电话:0532-82612366

②市南区税务局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二号门1楼

电话:0532-82612366

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上清路2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对外服务。

需要注意:因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请您在12月31日-2021年1月份税(费)征期结束前,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税(费)三方协议重签,也可持纸质三方协议到办税厅完成税(费)三方协议重签。

维护扣税三方协议,请您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https://etax.qingdao.chinatax.gov.cn:7553/sso/login),选择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进行签约。

维护扣费三方协议,请您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https://sbf.qingdao.chinatax.gov.cn/),选择我要办理-委托扣款协议进行签约。

对于上述事项,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第三税务分局咨询电话83887731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