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任文选)7月12日晚,在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的督导下,某集团公司主动组织拆除了其广告设置合作单位在青银高速私自违法设置的一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
近期,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青银高速K4+100上行位置,新设置一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立即组织执法队员进行查处,并暂扣电机等施工工具,随后对施工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其迟迟未能整改。
经查,该大型立柱式广告系某集团公司广告设置合作单位某传媒公司私自违法设置,属双面广告,总面积322平方米。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接报后,立即给某集团公司下发“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某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合作单位对接,并组织人员、调集大型机械进行了先期拆除。
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紧紧围绕“安全、美观”总目标,坚持严格规划、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依规划审批,无规划一律不审批。对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采取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最近,市政府制定政策,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作为拆违治乱的重点,坚决清理。近年来,青岛市累计清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整治规范门头牌匾160万平方米,拆除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760处,实现了大型立柱式广告、大型楼顶广告、违规大型墙体广告基本清零。城市街面空间更加干净有序,天际线更加通透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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